新加坡高速公路上重機直接撞上汽車屁股

wetty wrote;
應該禁止上路的是:造成事故的老鼠屎


行人依規定走斑馬線,汽車不讓也是死傷慘重
(參考案例:台大女醫遭酒駕撞死)


那是應該禁止所有的行人走斑馬線?
還是禁止這台車的駕駛人開車上路?


你講的霸王法條是哪一條?


誰水準不夠,就不准誰上路啊


交通規則本身就有<應注意能注意>的條文: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前面說過啦


因為你搞錯邏輯啦
並不是:國外開放,台灣不開放,所以台灣的重機被打壓
而是,重機上國道,並不影響汽車的權利


汽車開到半路尿急,打算在哪裡尿尿?


有開放通行的路肩,當然就不能臨停啊


1. 超越合理注意義務,不會有責任
2. 你還是在講違規, 所以你反對的是違規的駕駛行為? 還是交通工具?




不會改變
因為同婚是大法官裁定的


1. 重機上國道,立法機關通過,行政機關不執行,好個民主2. 革不依法行政官員的命,很合理



講的很容易,那麼多是禁的了嗎?禁了又說迫害你們。


另外,你舉的例失敗,高速公路上不會有行人和斑馬線。以同樣條件來說,重機一樣的行為也能造成相同的結果,但重機並沒被限制行駛一般道路。


再說了,你的論點還是繞在因為汽車怎麼樣,所以重機就應該也能怎麼樣,我話已說的很白了,汽車相對安全,可行駛國道已是既有事實。要開放新的交通工具上來本來就應該經過評估,但是民意對於重機上國道就是有疑慮,理由已述,說一些不著邊際或是別人也怎麼樣的話並沒有任何幫助。現在一放假北宜一堆人在飆,你說的容易說誰怎麼樣就禁誰,現在還沒上國道就已亂成這樣禁不了了,奢求上國道會更好?


霸王法條你已經提出來了,沒肇責就不用負責,你在說笑還是裝看不見?況且光就以這條來看,什麼樣的條件是應注意能注意?光這點就夠玩死人了,案例多的很。


同理,重機騎進機場跑道,不影響飛機的權利,你可以繼續下去。


尿急,可以忍,可以在車上用塑膠袋解決,路邊當然也行,但沒有急迫性,甚至有些感覺時就能提早進休息站上。所以你是打算說服我突然路上大雨,每個重機騎士會繼續冒著雨往前騎,不會停在路肩開放行駛路段穿雨衣,就像重機現在在北宜一樣的守規矩?


注意義務的合不合理,是法官認定不是你我認定,法官認為這個就算車神來都避不掉的,你應該有義務避掉,那麼你就是要負責。恐龍法官是台灣的特產,因此我寧可出事時,撞到的是相對安全的載具,而不是高速下非死即殘的載具,我賠不起,我也不想冒這個風險,這是我的想法,不需要討論,也沒得討論。違規這件事前面已提,不贅述。另外,一樣是違規的行為,重機較難被注意到,出事後果也更嚴重,這是交通工具的天生限制。簡而言之,兩個我都反對。


我沒記錯的話,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監察院任命,換個總統再來一次,還是不行,那就修憲,只要大家都支持即可。五權分立為的就是要制衡,立法亂搞,行政技術性杯葛,好像沒什麼問題。看選民買不買單罷了。不服的話,請監察院彈劾啊。
Lunadock wrote:
拿開版的影片,只是...(恕刪)


你講的問題點都是事故的假設問題!假設的前提就是肉包鐵死,鐵包肉比較不會死,但是一定的嗎?這樣假設不是極端那什麼是極端!
就像你說的趨吉避凶仍人情之常!但方式有很多如:”保持安全距離”或”變換車道要注意後方車輛動態”等等!在先進國的思維是在公平路權下進行對策增進行車安全,不是鴕鳥心態因此禁止特定車種行駛!

如果以此鴕鳥思維管理交通,那大型車駕駛是不是也能要求禁止小汽車行駛高速!因為依照你的理論小汽車撞擊時的危險性絕對比大型車高!

還有沒常識也要看電視!
1.依法重機上高速的法律在2011年早就三讀通過公佈,是行政部門怠惰不執行才會有現在的爭議!

2.再來如要依數量機車比汽車多更多!但實際路權有比汽車多嗎?這有符合你所說的少數人的權利本就不應該凌駕在多數人的權利之上嗎?你要如何解釋?

3.再講到違規亂象!你覺得汽車有好到哪裡去嗎?每天車禍新聞都是主角,照你的理論怎有資格上路?

講難聽點的現在反對的觀點都是”寬以律己嚴以待人”的角度在看事情!論法/論理/論實際都只挑對自己有利的講,立場漏洞百出無法服人!

請這些反對者走出台灣去看看先進國汽車駕駛對於機車行駛國道的想法和他們對於如何跟機車一起安全行駛所做出的努力!再看看身為汽車駕駛的自己有做到幾項!

還有別忘了!機車駕駛同時也是汽車駕駛,不要再用車種分類族群!駕駛道德不會因為駕駛車種有所不同!



其實這是我在想的。
大型重機騎士有多少人(敢)(會)定點急煞?
現在汽車都敢急煞(有安全帶、有abs.有金鐘罩)。
現在的騎士省道70公里誰敢急煞到底,加上車長沒汽車長、安全距離當然沒汽車的長。


省道時速70、定點急煞我會怕後面有騎士。我不敢賭他有沒有Abs不敢賭他敢不敢定點急煞。

別跟我說這是新手.死抓煞車沒放。到底有多少人防摔衣合格敢摔,都只知道帥。
我也沒有。

害我選車也要多花幾萬塊選有abs的。



yoshifumi wrote:


你講的問題點都是...(恕刪)



哇塞,所以你打算跟大家爭在高速行駛下(時速100+),重機和汽車出車禍,同樣的條件下重機不見得傷的比汽車嚴重?以單一案例來看也許不一定,案例一多你的說法連討論都沒必要。就拿開版的影片來看,假設不是重機撞上去,而是一台安全配備還算正常的汽車撞上去,結果會一樣嗎?車輛有撞擊測試,請問重機的撞擊測試?


我幫你找一段:
https://m.youtube.com/watch?v=WhB3DKY1s0A
這個假設是真實事故,不管汽車有無肇責,在台灣肯定賠不完,搞不好還有刑責(那個騎士不用看了,沒死也重殘了)

另外,要講先進國家,你何時有台灣是先進國家的錯覺?你有看過瑞士人或德國人怎麼開車的嗎?做出要求前,要不要先掂量一下台灣和他們的公民素質到底有多大的差別?其他的都已說過很多次了,我也懶得用手機打這麼多字,反正反重機的人能不能說服重機支持者不是重點,反過來才是。但是板上看這麼久,毫無新意,還有些幫倒忙的不斷上國道惹事,想上國道,慢慢等吧。

Lunadock wrote:
另外,你舉的例失敗,高速公路上不會有行人和斑馬線。以同樣條件來說,重機一樣的行為也能造成相同的結果,但重機並沒被限制行駛一般道路。

高速公路上, 一樣會有守法的/不守法的用路人
Lunadock wrote:
現在一放假北宜一堆人在飆,你說的容易說誰怎麼樣就禁誰,現在還沒上國道就已亂成這樣禁不了了,奢求上國道會更好?

中華民國交通部, 和您, 有同樣的思考邏輯:
重機在北宜飆車, 重機不可上國道
汽車在北宜飆車, 汽車可以上國道
Lunadock wrote:
霸王法條你已經提出來了,沒肇責就不用負責,你在說笑還是裝看不見?

因為汽車駕駛不承認自己有肇責
Lunadock wrote:
同理,重機騎進機場跑道,不影響飛機的權利,你可以繼續下去。

機場跑道沒開放一般汽車行駛
Lunadock wrote:
尿急,可以忍,可以在車上用塑膠袋解決,路邊當然也行,但沒有急迫性,甚至有些感覺時就能提早進休息站上。所以你是打算說服我突然路上大雨,每個重機騎士會繼續冒著雨往前騎,不會停在路肩開放行駛路段穿雨衣,就像重機現在在北宜一樣的守規矩?

要求重機時, 就是每個重機騎士...
汽車就是個案
Lunadock wrote:
注意義務的合不合理,是法官認定不是你我認定

是的
Lunadock wrote:
法官認為這個就算車神來都避不掉的,你應該有義務避掉,那麼你就是要負責

連車神都避不掉, 就不會判有罪
Lunadock wrote:
恐龍法官是台灣的特產

哪些法官是您心目中的恐龍法官?
Lunadock wrote:
這是我的想法,不需要討論,也沒得討論

早說嘛

郭紹南 wrote:
撞得很大力 希望兩...(恕刪)

看影片就覺得好痛
大家要小心
wetty wrote:


高速公路上, 一...(恕刪)



所謂的無肇責是因為當事人不承認這種說法,自己去網路上找找就一堆打臉的。



而其它的回應已淪為打嘴炮式的回應了,恕不奉陪了。






Lunadock wrote:
所謂的無肇責是因為當事人不承認這種說法,自己去網路上找找就一堆打臉的。

原來你比較相信網路鄉民的說法
而不是判決書中, 法院認證的事故經過, 和法官的思考過程
Lunadock wrote:
而其它的回應已淪為打嘴炮式的回應了,恕不奉陪了。

這是您的自由

Lunadock wrote:
哇塞,所以你打算跟...(恕刪)


多說無益! 重複的討論不想再打一次請你自己認真從頭到尾看完討論串!

重機撞擊測試!?會講種話的一看就知道是不理性的!
機車撞擊時人車都是分離的!就算車輛完整耐撞又怎樣?
說要機車要做撞擊測試的,不是找不到藉口狗急跳牆,就是不懂裝懂的!

另外你講到重點之一了!台灣開車的素質低沒錯,所以上路很危險!
但這樣要禁行機車?你的思維還真是另類!遇到事情不想辦法解決問題點,卻檢討不是有問題的人!難怪台灣沒辦法成為先進國家,而是有問題就”先禁再說的國家”!

重機上國道或許沒那麼快,不過也凸顯不少無知又落後缺少公平思維和自以為是的嘴臉.
郭紹南 wrote:
撞得很大力 希望兩個人都沒事~~~~



有事就會像這樣

按這裡檢視網頁

「警方根據莫哈米爾的大體研判,當時應該有遭到數輛交通工具先後輾過,但目前只有一名轎車駕駛和一名貨車駕駛向警方投案。後續將根據線索,繼續調查。」

不知以當地法律,會不會全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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