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觀念 : 內車道只要看到有後車接近就一定要讓路

看海成花 wrote:
明顯說 「非超車時請...(恕刪)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新聞稿
也能被你說成官員胡亂想出來的

非超車時請勿佔用內車道
何謂佔用?
就巴著這句高公局的話像撿到槍一樣
那其他的解釋呢?
高公局就是希望
內線車道能有超車+最高限速行駛
但就是因為不能確定每個駕駛的車速等狀況
導致後方車輛被堵
所以就是內車道最高速限行駛可以
但是別擋到後方快車
然後已經給你-10km/h的誤差了
錶速和實際差太多就入車廠檢修
如果差一點屬於正常公差就自行提高錶速
有很難嗎

高公局 :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鳳翎 wrote: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新聞稿
也能被你說成官員胡亂想出來的

非超車時請勿佔用內車道
何謂佔用?
就巴著這句高公局的話像撿到槍一樣
那其他的解釋呢?
高公局就是希望
內線車道能有超車+最高限速行駛
但就是因為不能確定每個駕駛的車速等狀況
導致後方車輛被堵
所以就是內車道最高速限行駛可以
但是別擋到後方快車
然後已經給你-10km/h的誤差了
錶速和實際差太多就入車廠檢修
如果差一點屬於正常公差就自行提高錶速
有很難嗎

高公局 :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恕刪)


1.不堵塞的狀況下:
超車道只要有車因前車而減速就是堵塞行車。
意思只要有後車就得回中線,除非你在超車。
沒在超車又不讓?就是佔用超車道。
因為你沒有資格說他超速而不讓。
說他超速的依據只有警方的測速槍。

2.最高限速可行駛:
你憑什麼說你最高限速?
在給你回原廠檢修100次你都沒資格。
只能依據警方的測速槍。

所以根本沒人可以佔用超車道。
只能作為超車使用。
當到達一定車數自然大家都會擠到超車道。

3.官員說詞以提高道路效用,可是事實上超車道作為超車使用的國家高速公路流量卻比台灣大!
什麼地小人稠就不適用。

以提高道路使用為前提卻反而造成反效果!
你說這不是幻想是什麼?
看海成花 wrote:
1.不堵塞的狀況下:...(恕刪)


那麼你有資格上國道嗎?
你的速度有沒有被雷射槍認證過?
你中線道開錶速120我可不可以懷疑你
未達80的最低速限?
還是連外線道最低速限60都沒有?
照樓主這個概念
超車道就不應該叫超車道
而該叫「最高速限道」

你也知道各車時速表會有些落差
如果你的時速表已經120
同樣的車速對我而言才115
我可以在速限內超車的
那你讓不讓?
鳳翎 wrote:


那麼你有資格上國...(恕刪)


果然偏激者在理說不贏開始偏激。
最高限速一個點拿來比較80~110一個範圍。

結果沒有回答問題點,
你依然沒有資格說你在最高限速,
既然沒資格說你最高限速,
你憑什麼佔用超車道?
看海成花 wrote:
果然偏激者在理說不贏...(恕刪)


是誰說不贏

那你認為你車速有達到國道低標嗎

是誰說雷射槍測速才能代表一切的
鳳翎 wrote:


是誰說不贏[幫不...(恕刪)


不就是你嗎?
麻煩請告訴大家:
你憑什麼說你最高限速?
幻想的?

不是測速槍?
那是啥?
看海成花 wrote:
不就是你嗎?麻煩請告...(恕刪)


那我反過來問你
你的車速有達到國道低標嗎
雷射槍認證才有算
鳳翎 wrote:


那我反過來問你
...(恕刪)


每個人都有先後順序,
我先問你的,請你先回答,
且現在問題是超車道。

你到底憑什麼說你最高限速?
拜託 內線的使用不是看你車速 是你看有沒有在超車

沒有車可超 你時速150都要退回中線

有在超車 你90照樣可以使用

台灣就是一堆超完車不肯回中的人,導致內線最多車,其次是中線,再來是外線

非常畸形的現象

中線超車 超完馬上回到內線 然後繼續用最高速限行駛 這不是啼笑皆非那是什麼

看海成花 wrote:
果然偏激者在理說不贏...(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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