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海成花 wrote:
明顯說 「非超車時請...(恕刪)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新聞稿
也能被你說成官員胡亂想出來的

非超車時請勿佔用內車道
何謂佔用?
就巴著這句高公局的話像撿到槍一樣
那其他的解釋呢?
高公局就是希望
內線車道能有超車+最高限速行駛
但就是因為不能確定每個駕駛的車速等狀況
導致後方車輛被堵
所以就是內車道最高速限行駛可以
但是別擋到後方快車
然後已經給你-10km/h的誤差了
錶速和實際差太多就入車廠檢修
如果差一點屬於正常公差就自行提高錶速
有很難嗎

高公局 :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