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還慘賠?(7/22更新刑事和解了)

鑑定做了嗎
沒做之前你提出的東西都沒用
法官只看鑑定
iamloser wrote:
鑑定做了嗎沒做之前你...(恕刪)

看法官覺得要鑑定在送

我覺得我有理有據

法院送鑑定輸的出錢

省3000帶孩子去吃牛排
肖杯子 wrote:
只有初判表,你就修車? 關我屁事?

人家有保險 確實修車與否真的不干初判表和對方當事人的事
Derliesu wrote:
人家有保險 確實修車...(恕刪)

就是保險跟我有事阿 如果法官真的判我無責或91
那可能有人工作不保
kurokawa079 wrote:
圖文相符贏定了...(恕刪)

跟很多人討論過 真的也找不到我有什麼過失

圖片也都符合我所陳述
阿拉絲夠 wrote:
就是保險跟我有事阿 (恕刪)


建議先請對方保險公司提供車廠收據
先確認總金額534890中多有多少屬於零件費用(零件可列折舊,工資則不行)
然後針對對方財損部分估一下自己可能負擔的部分
尚不知零件部分金額多少所以假設53萬多裡有40萬屬零件費用來算好了
對方車齡4個月 分別用實務上常用的折舊算法來估
(線上試算一下http://gdgt.judicial.gov.tw/judtool/wkc/GDGT02.htm)

總金額 零件費用 工資費用 合計
534890 400000 134890 534890

攤計折舊 折舊後零件費用 工資費用 合計
1.平均法 377778 134890 512668
2.定率遞法法 350800 134890 485690

負擔肇責 按平均法 按遞減法
3成 153800 145707
2成 102533 97138
1成 51266 48569

也就是說假設今天就是判3成肇責好了
需負擔對方財損就是上、下限就是153800元或145707元
至於可否談到2成甚至1成就請耐著性子跟對方保險公司法務人員談
基本上 上面的金額他們比你還要清楚 試算只是自己了解有沒有被當盤子罷了
假設以遞減法3成 145707元好了
如145707 - [(自己舊車殘值+有證明的醫療費用+可歸咎的其他費用支出)*0.7 ] =自己可以接受的止額範圍
其實就可以處理了

當然你本來就有權主張低於3成的責任
只是主張的同時必須能提出可以說服或是對方可以接受的條件
不是說對方法務有多勵害 只是所有要求必須是有所依據
而且對方會這麼主張當然是根據很多實務經驗來的
阿拉絲夠 wrote:
跟很多人討論過 真的也找不到我有什麼過失

就是台灣法律特有的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
Derliesu wrote:
就是台灣法律特有的應...(恕刪)

內文有破解 請詳看
Derliesu wrote:
就是台灣法律特有的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


你要講這條
得先能陳述
怎樣應注意
才怎樣能注意
最後怎樣未注意
樓主的過失, 頂多就是看在路口有沒有放慢速度, 注意四周(駕訓班考試項目)
依隔壁四年前BMW撞神車的案例
樓主的主張(對方速度很快, 沒剎車)個人認為沒啥問題
對方要翻只能靠對方自己的行車記錄器, 但那是兩面刃
但不是說樓主官司一定贏, 律師能力也很重要
Deoxyribose wrote:
你要講這條得先能陳述(恕刪)

如果有走到最後 我們就等最終結果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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