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患無 wrote:
不是護航是台灣法律就是這樣。在專屬路權火車軌道,火車撞死人火車駕駛都可能有過失殺人罪。
你說的沒錯...台灣法律就是這樣,檢察官也是依職責提起過失殺人罪公訴
但是你知道這種情況被真正有罪定讞的有多少,說起來嚇死你,幾乎沒有..
還是你跟一堆鄉愿沒有法治觀念的台灣人一樣,認為起訴就是有罪...

fedora wrote:
那個19歲青少年騎士,感覺頭殼有問題,他前車女友都煞住停下來了,可他只煞一次(煞車燈閃一下),後決定加速往前衝
好好仔細看完影片在來寫偵探推理小說,事實根據都寫錯了其他一大堆都不用看了,浪費時間....

前車女友是閃過揚長而去,只是後車男友同樣要閃卻不如他意,正中紅心...
用其他角度來看這起事件,前車女友有挖坑給後車男友跳的意圖...



(你的女人甩開離你越來越遠你難道不急...
)前車女友煞停可能甚麼事都沒了,頂多後車男友下車國罵一下吧...死老猴(台)找死不會死遠點甚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