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說錯誤不是高興 ? (恕刪)
少一個可憐人沒引用,真的很可憐,將高速公路建立車道主要意義都忘了,只在法條上打轉,高公局都説明了還是死不認錯,真的可憐,如交通規畫的人將高速公路一個車道只定義一種用途,才真的是笨蛋,因他們知道車道是用來舒解交通,不是用來咬文嚼字的,根本不會用一個超車道就定義一個車道用途,只有不知其用途,只會死讀書把人讀廢的可憐人才會用國文來解釋這種東西,所以真正的交通專家會想擴大利用車道來説明使用,但只有觀念不清的才會自以為是去解釋,真是可憐好好一個人了讀書都讀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