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中山高內線開120被閃大燈

有1個人 wrote:
請恕小弟說一句話.....(恕刪)

一直佔住內車道不就是方向盤壞掉?沒辦法換車道?還是油門也壞了,怎麼踩都一樣....
規定是死的,路況隨時在變,兩方都有理....只希望用路人可以因路況的不同,隨時改變....
有1個人 wrote:
你可能沒聽過有人被耍...(恕刪)


常常聽...不過一個巴掌拍不響,被陷害,有一半是要怪自己腳不聽話,有多少人是不服輸,想說我的車也不會比你慢,閃屁喔,就中計了...
已經說了,如果要讓,打個方向燈,如果路況不允許讓車,後車還是拼命閃燈,那就是後車的駕駛白爛、白癡、無聊、神經病。
elac_chen wrote:
一直佔住內車道不就是...(恕刪)

哈哈~有可能唷
當然你說路況隨時在變~違規的也一定大有人在
這樣不就更該提倡守法嗎?怎麼變成超速也合理化?太沒道理了
Billy.Huang wrote:
無言!你知道為何有行駛內線必須依最高速限巡航的規定嗎?? 因為這樣一來凡是想超車的都已經超速了,很抱歉,交通法規不會因為你超車而超速就不罰你。 高速公路是給你在速限內超車的權利(例如別人開90,你開110),不是給你無限制的超車權利!
引用法規必須了解其中意義與配套!...(恕刪)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一)<原則>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意指僅供「超車」行駛。

(二)但<例外>為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以上的文字是高速公路警察隊的回函
是我自己寫信去問的結果!
有疑義的話儘可以去看第八頁的111樓或是自己寫信去問
不過問完記得要保留原mail以玆佐證,不要自由心證

對你的引言我才真是無言
由你連兩篇的回函你來看
你才真是不了解配套及超車道真正的意涵

超速固然不對,自有法律來開罰,
所以不表示你不超速就可以佔住內車道不放
更何況第一項就曾明示"僅供超車使用"
而不是可以超完車或是不超車長時間佔用
如果你的速度不快或是不超過速限
高速公路不是只有內線還有兩線甚至三線
為何非要佔住內線?
更何況在高速公路警察執法時亦有容許之寬限值
也就是當中線以110行駛時
在內線要超車時也可以120以內的速度做短暫超車行為
然後回到中線做正常駕駛行為
不管以多少速度進行超車行為,超完之後要回到中線才是王道
而不是自以為是的佔住內線不放,不管你速度開到多少都是佔用

像你這樣拿著例外情況當作尚方寶劍
死命為自己佔用內線不放的行為辯護
才是今天台灣高速公路行車不順暢及駕駛道德敗壞的根源
有1個人 wrote:
請問:您認為在內車道超車是不受最高速限所限制嗎?


前面在35,152樓提過了.
CCL wrote:
我的開車觀念, 儘可能不佔用內線 , 就算超車時也儘快完成超車動作,


CCL wrote:
如果用到內線, 我就儘可能在短時間內完成超車回到中線


再補一點, 如果超過中線車後, 遇到內線車流慢, 先切回中線再說.


有1個人 wrote:
前面您自己也提到自己可以以最高速限+9安全通過測速照相
請問:您是如何神準的得知您的錶速與測速照相的差距值?


既然都問了, 就分享一下.
平常在國1 中線開 10x , 大約和所謂 內線最高速行駛的車 差不多快.
錶速 105, Gps 約100.
通過照相測試以錶速為準, 我的 車跑110不會被照.
就我個人而言, 在有固定桿的地方還不致於 自目, 目小, 到內線去閃前車. OK ?


有1個人 wrote:
假設前方有測速照相的話~您是否堅持樓主該以時速135讓路給後車?


在北部地區車流量多, 在測速照相的前後百公尺, 車速大概只有8x , 9x, 頂多10x, 除了深夜或春節期間.

如果要問, 那我在這情況下,
若中線有空檔就先切中線, 沒空檔只好打個右方向燈示意一下, 同時放輕油門減慢至110, 過了測速照相再重踩油門拉上5千轉加速讓道.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gtr86x wrote:
我倒是同意一點要一路...想超速超車,還是乖乖摸摸鼻子自己找路開比較適合(恕刪)


為你的駕駛知識貧乏感到可惜
你不知道不可以從右線超車嗎?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
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 駕車行經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道路
修理地段、市區交通頻繁處所超車者。
二 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
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者。
三 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
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者。

四 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者。
五 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
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其他的我就不想再多打一次了
看204樓就知道了

elac_chen wrote:
我自己一般都是開中線,為了超車到內線,速度通常會超過130,因為我覺得超車就是要快速遠離,如果慢慢加速,那不如不要超車,這樣會造成後方要超車的困擾....


我和你一樣想法 & 作法,
慢慢超不如不要超, 倒不如跟著中線的車, 人家開100, 就跟100, 人家開80, 就跟80.

而且慢慢超又形成 併行,
如果後方內線來了速度比較快的車, 除了減慢跟著 "慢慢超",
或閃燈, 或斜切兩個車道從外線來個 > 字超車.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CCL wrote:
若中線有空檔就先切中線, 沒空檔只好打個右方向燈示意一下, 同時放輕油門減慢至110, 過了測速照相再重踩油門拉上5千轉加速讓道.
...(恕刪)


嗯~了解了
所以您的理論就是沒有測速照相就可以超速
有測速照相就保持在最高速限...



各位啊,
問題不在佔著內線,
問題在樓主正在超車時 又被後車閃燈.

我覺得真正的細節, 也只有樓主自己清楚.
樓主是否已完全切入內線, 行駛在內線,
又, 後車是在遠遠的地方就閃燈, 或者貼近樓主的車時才閃燈.
不同的情況會產生不同的結果~~




是的, 小弟以前年少輕狂, 在國道3 胚車 , 遠遠的就在閃前方那遠遠的內線車.
但已經改過很久囉, 人家安份的依速限行駛, 要讓自然會讓, 不讓的我自己走中, 外線.生命可貴, 生命可貴. 得讓人處且讓人.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有1個人 wrote:
所以您的理論就是沒有測速照相就可以超速
有測速照相就保持在最高速限...


我想您還是不了解.

剛敲了一大段, 但算了,
簡單的 說, 該快則快, 該慢則慢.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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