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附近有學校,應減速慢行並做隨時停車之準備這點我不知道附近有學校.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前車如須減速暫停,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動。<===後車(重機)要隨時注意前車之行動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前車如須減速暫停,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指示燈不是裝飾用的.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重機連超兩輛車屬違規行為兩輛嘛? 這部分新聞沒說,監視器畫面也看不到.如果是,那就是二輪車輛駕駛人的問題.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重機並未得到前車許可就逕行超車這點我以前有拿出來提過... 正常來說,要讓台灣駕駛人讓車... 實屬困難.也是讓山區常有駕駛人會跨雙黃超車的原因之一.剩下的... 光沒打指示燈... 附近駕駛人連將變換行進方向都不知道... 不會構成主因嘛??並連暫停注意也沒有.但是如果如你所說的,二輪駕駛人在事故點前面連超兩車輛... 那雙方的肇責歸責.. 就很難說了~
Roker wrote:的確也是被不打方向燈...(恕刪) 是不是被不打方向燈的汽車害的不清楚因為我在路上也看到好多,明明前車已經打右轉方向燈可是很多騎車的人,竟然加速從右邊超車所以有人就說,前車的方向燈是後車的加速燈
firedragon wrote:不過..為什麼機車會撞在汽車的左邊?除非一路上都是超線行駛在汽車左邊,才會撞在左轉的汽車駕駛座不然就是速度太快,遇到前車擋路,緊急跨越黃線想閃車(來不及煞停),不然就是想跨線超車,卻沒想到汽車突然左轉...) 這沒什麼問題吧?騎車會在汽車的左右後方很正常阿車道中間有的時候都會有汽車所漏出的油所以騎在左右兩側比較安全假設我騎在她左後方前方車直接左轉我一定是先喇叭+再往左邊閃還在動才是煞車
小弟在重看了幾遍監視器影片....發現了幾點:這是賓士在迴轉前的畫面,後面汽車有發現前車要迴轉所以停下來等這是賓士迴轉車身過一半的畫面,除了後面有汽車外,似乎在畫面的右方又有一台汽車有越線接近中..此時還沒看到重機....這張是撞擊前的畫面,可以看到重機騎士有閃避的動作(往右邊車道閃)但因為有停了2台車在旁邊....重機鑽不過去...所以直直的就撞上賓士的車門.....所以小弟猜測啦....1.影片中賓士後面有兩台汽車停放,不是只有一台汽車....2.重機速度驚人.......不到1秒就超越兩台汽車直接撞上賓士.....3.騎自行車的女士..是極為重要的目擊證人....因為她真的有目擊到車禍的發生....或許可以請她出面說明狀況
Ah-luba wrote:看得出來認錯對你來說...(恕刪) @@小弟不是這個意思小弟只是要說明~~法條要引用正確~~不然引錯誤的法條..會讓不懂又懶的查證的人會有誤導..也會讓懂法條的人開懷大笑~~~~~小弟只是提醒大家~要看清楚法條~~用對法條~~這樣有需要用到的時機~才會對自己有幫助...不然反而是幫倒忙喔~
小海≧▽≦ wrote:這沒什麼問題吧?騎車會在汽車的左右後方很正常阿車道中間有的時候都會有汽車所漏出的油所以騎在左右兩側比較安全假設我騎在她左後方前方車直接左轉我一定是先喇叭+再往左邊閃還在動才是煞車 要跟前車保持距離...這樣有東西從前車底下出現,才有足夠距離可以閃最好是能保持車道中間行駛不要造成尷尬的空間因為你留一個空間可以讓汽車走那麼他就會想鑽,他鑽就會產生危險...在汽車的兩邊會有視覺的死角,也就是照後鏡看不到的地方我是盡量不要騎在汽車兩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