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PO前日所見黃牌重機違規一事 乃針對當時一人一事 而非整個黃牌重車族群 也說明過
而之後卻引發了議論 我的本意遭到嚴重扭曲 實在感覺令我啼笑皆非
二 本人對事用字或許有不精確的地方 日後會更加留意
三 乙烯於194樓對我的人身攻擊已經道歉 本人接受他的致歉 不再尋求法律行動
並會再聯絡站務不需要對他採取處理 但請他修改對本人194樓的人身攻擊
四 我個人贊成黃牌重機上高架以及認為黃紅牌的分級制度不合理該修訂 PO文只為了描述一件違規事件
並認為該件事影響了重車族群在社會大眾的印象 對於路權的恢復與分級的重訂不利 而在法律修正之前
違規行為即使再怎麼不願 依然是違規行為 望廣大重機車友慎之
強遠一號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