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這個不可行吧?如果可行的話,不用你說早早政府就實施了

有獎金的話,我看天下大亂了吧,認定有困難的,拍照的角度不同會有不同的結果

如果說今天前方有車禍,導至你需要逆向行駛,正好你逆向行駛被他人拍下舉發,照片剛好只拍到你逆向

,天丫,你說你如何正明你是為了車禍而逆向的,還是說你會等到交警來指揮你才開過去,我想這是不可能的吧,所以囉,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為了錢 ?? 為了正義 ??
心知肚明。不多說~



lovelpc wrote:
通常這種討論串到最後都是向惡勢力低頭啦 沒用的

就好比在台灣支持正版一樣 絕對被幹瞧到死

肯定會被酸都沒用過盜版喔 沒抓過BT喔

裝什麼清高

在台灣就是要同流合污才行


很無奈但就是事實

誰不想檢舉違規呀?總有人跳出來砲你也會違規(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誰不想檢舉盜版阿?還是會有人跳出來砲你抓過BT嘛?(還真的沒用過BT)


放棄吧

...(恕刪)

同感
你講的很好

樓主一開始破題說為了20%獎金才檢舉交通違規 所以被砲到爆
說到底
檢舉交通違規根本沒獎金好嗎?
現在沒有 以後也不會有
一堆人不知道在怕什麼的

沒獎金的事
不會有多少人去做的啦
除非遇到瘋子像01那位無償檢舉交通違規瘋子出動那位 應該檢舉幾萬台了
我才檢舉幾千台而已
還有一些默默不發聲的網友
說不定都已經檢舉幾十萬台了


這些
都沒有獎金啦
連獎狀都沒有

那些愛違規的慣犯

怕變成人人互相監視社會的網友

不用再怕了啦
檢舉交通違規的人沒有那麼多啦
一千個不知道有沒有一個

這討論串真長
看得好累
昨天送出去40幾台車
還有20幾台還沒處理
先弄一弄吧
今明天都會開車出門
再來拍個一百台

basejalin wrote:
支持樓主

我個人是住新北市

先將照片整理好後,先查好違規地段所屬分局,直接e-mail寄去即可,我的格式如下



1.檢舉人姓名
2.檢舉人電子信箱
3.檢舉人聯絡地址
4.檢舉人連絡電話

(1)違規地點:例:台北市南港路X段X號
時間:2011/xx/xx AMxx:xx
牌照號碼:5168-xx
違規項目:逆向行駛

以下是警局回覆

X先生您好:

您致本分局處理的電子郵件,本分局查處情形說明如下:

一、經檢視您檢舉違規車輛(車號:5168-XX)因違規車號、照片、時間、地點、違規項目均明確,本分局已依法逕行舉發在案。

二、感謝您來信,謹致謝忱,如對答復內容仍有疑義,敬請來電2788-2857與承辦人巡官林居清聯繫,將提供更詳盡的說明。
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 李禎琨 敬啟

台北市檢舉可直接去台北市警局下載專用檢舉格式,內容一樣填一填寄出即可
...(恕刪)

這位網友巷內的
我也是住新北市
但我覺得台北市效率真的好很多
一個禮拜不到就製單告發了
新北市因為我寄蠻多的
所以都要兩個禮拜以上才製單告發

做這些都沒獎金也沒補貼的
以為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的
不要再做夢了好嗎?
現在沒有
以後也不會有

唉.......
我是樓主,早上開電腦,一進"行車記錄器"區,居然看到我開的主題掛在第一行,而且有22頁!!
講真的,我沒看完所有的回文,但我只有以下結論.....

1.以後不可以在Mobile01發主題(除非真的很閒)
2.以後一定要在別的文章砲人.
3.在Mobile01認真,就輸了.

這篇文章我放棄了,不會對這篇文認真了.

大家請繼續.謝謝.


greenegg wrote:
因為一直以來,對很多...(恕刪)


這社會多一點像你一樣的人 交通應該就會順暢多了~
加油 我支持你!!

不過交通違規檢舉是沒獎金的....XD

greenegg wrote:
唉.......
我是樓主,早上開電腦,一進"行車記錄器"區,居然看到我開的主題掛在第一行,而且有22頁!!
講真的,我沒看完所有的回文,但我只有以下結論.....

1.以後不可以在Mobile01發主題(除非真的很閒)
2.以後一定要在別的文章砲人.
3.在Mobile01認真,就輸了.

這篇文章我放棄了,不會對這篇文認真了.

大家請繼續.謝謝.

...(恕刪)

哈哈
樓主你這樣講很搞笑耶

22頁
大概有15頁都是酸言酸語冷嘲熱諷的網友
5頁持中立的網友
2頁是志同道合的網友

一堆
不是叫你去當警察交警
就是叫你去維護世界和平
台灣繁榮就靠你了

呵呵

以後不要到別人的文章亂砲人啦
人家沒水準是人家的事
犯不著降低自己的level啦


rafale1979 wrote:
小弟支持樓主大人的看...(恕刪)


公務人員也是分門別類
不用把他們都當神吧= =

pier1122 wrot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sfuOz30k5E
greenegg wrote:
所以就應該讓前者知道...(恕刪)


說的沒錯
影片中就是前者的違規,造成後者因為他而違規
後者要自認倒楣嗎?

這位大哥........
這影響會不會太震撼啊?

我有點嚇到了.....

linpredator wrote:
哈哈
樓主你這樣講很搞笑耶

22頁
大概有15頁都是酸言酸語冷嘲熱諷的網友
5頁持中立的網友
2頁是志同道合的網友

一堆
不是叫你去當警察交警
就是叫你去維護世界和平
台灣繁榮就靠你了

呵呵

以後不要到別人的文章亂砲人啦
人家沒水準是人家的事
犯不著降低自己的level啦

哈哈哈.....也是,只是我剛才一時不知道該講什麼,倒是我看到某幾篇比較偏激的文章,有會心一笑的感覺.
看來大家真的都很閒,居然可以看那麼多回文後,還能再回文.

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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