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0528 wrote:
你舉的例子很明顯, 不讓是合法合理的.
但往往後車緩緩接近的狀況更多,在你後面跟行一下了再閃一下燈示意可否讓一下,
那你會選擇? ...(恕刪)
並不是不讓
如果後車比我快
我非常樂意讓
但中線如果有三台車時速保持在100初
而我的速度在110左右
切進內線要超
也要點時間
如果超到一半
後車一台車速相當快的上來猛逼你要讓
你也不可能讓得出來
中線有車
我不可能突然切出去影響人家
但我如果加速
剛好好死不死前方有警察在測速
我等於是替死鬼吧
我個人是這樣
實際開車
很多時候切入內線的車是否要超
其實都看的出來
我如果在內線超車
車速偏快
但發現前車進入超車道要超車
車速不如我
我個人不會上去逼車閃燈要他讓
因為超完車對方就回去了
別人又非惡意
沒必要用強迫的要人家一定要讓出來
這是我的習慣啦~~
個人積分:493分
文章編號:36249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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