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wa忍 wrote:2013.1.29今...(恕刪) 支持你------------------------但是,我是怕假如 你再次遇到這種 玩人的白木你因該不會再提告了吧?你因該會想說 人家以為你在亂? 故意找碴希望 你能替這個社會,嚇阻一些白木這種人,路上還蠻多的
sam_sfchiu wrote:講真的, 請問他傷到你了嗎? 你又何必這樣傷人? 偏執過度還是自我感覺良好? 我走在路上看到你,或你父母,你老婆(或女朋友),你兒女,然後掏出槍瞄準這些人,或是拿出開山刀武士刀做出要劈這些人的動作,但最後沒有開槍或真的砍下去,到時你不要告我嘿!也不要跟我說開車撞人的威力比不上開槍跟拿刀砍嘿!題外話:你的觀點跟廢死聯盟很像!自己不是受害人卻要別人選擇原諒!sam_sfchiu wrote:而你因此借用法律來傷人, 只因為對方不懂難怪人家說法律只會保護"懂法律的人" 請問法律要如何做出傷害一個沒違法的人?除了被栽贓或逼供之外?
sam_sfchiu wrote:不跟你筆戰這些東西, 你有你支持的想法, 實在沒必要跟你辯但請你不要亂冠東西在別人身上, 你哪個文字看到我認為凌志車主是對的?但我可以從樓主的文字看到囂張的展現, 這總沒錯吧?得饒人處且饒人啊! 回文也一樣! 小弟幾時說您認為凌志車主是對的?"除非"兩個字要看清楚呀!A對B說:"警察不會抓你,除非你有犯罪"難道這樣就是A說B犯罪了嗎?您在前文說"假設"凌志車主是個很客氣的人,問題是客氣的人會沒事用危險的方式超車逼車嗎?我也覺得樓主PO文最後兩句有點囂張,但是小弟認為他囂張有理,樓主囂張是因為生氣,沒有凌志車主囂張的行為和來樓主囂張的PO文?前因後果要分明呀~
xopen520 wrote:不懂不可恥快車道 供汽車等機動載具行駛之道路 PS:此汽車非四輪自小客 而是指多數機動發動機啟動之載具如何區分 慢車道 快車道 一般車道有設置15公分白色實線之路段 白線右側為慢車道 左側為快車道(恕刪) "15公分白色實線" 其實是路面邊線線的右側是路肩車輛禁止行駛在上面10公分實線才是慢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