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85220 wrote:
+ 1
別棟都有人貼出法規了!
以前考駕照也也有這題目!
一堆人強調未標示為何不能騎?
汽車這樣不對!
但機車不要騎快車道就沒這種事發生了!
你LAG很大,都有官出來道歉了
指明那條線道上理應是可以行駛機車的
請睜開您的 hole...喔不,eyes看清楚
更何況
台灣是法治國家
不是我流國家
所謂的法都是我流就對了
自己講了就算??
那下次你有違反交通道路管理條例
小心有人因為我流的關係
直接把您輾過
憑甚麼??您違規啊??
這樣世界不就大亂了嗎
還是您認為蝙蝠俠的行為是很爽快也很符合法治的??
那小心下次蝙蝠車從您後面輾過
旁邊的人也理應覺得很爽快
請注意
台灣是民主&"法治" 社會
法規有疑慮,不是由一個沒有執法權的路人來所謂的伸張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