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k7474 wrote:
還有一點就是對方在電話中飆三字經不算侮辱
要在大庭廣眾下才算??所以錄音也沒用??
難到真有這樣子...(恕刪)
有無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共見共聞,
沒有的話還是專注在車損賠償問題。
cgk7474 wrote:
T36229655大...(恕刪)
t3629655 wrote:
我以前所看過的法律知識不是這樣的,車禍賠償至少看過 3本書各種法律報導上千篇。此項我記憶中絕對有過失我想你應該聽錯了,如果車子在動的狀態下你就不對了。車在直線動的狀態下你由後面或側面撞它就是你不對了因為他無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存在。.(恕刪)
t3629655 wrote:
是的但有民事上的賠償,有人專門讓討債集團在電話罵三字經再錄下來告民事賺錢的
罪名記不起來了,好像是人格權之類的.(恕刪)
cgk7474 wrote:
因我問二個專業的一個...(恕刪)
t3629655 wrote:
參考件http://...(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