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文規定高速公路內線車道為超車使用道不得佔用行駛,唯最高速限之小型車不再此限,竟然還有人以為最低速限60可以慢慢佔用還有如果白車駕駛有看到能夠證明前方車是龜速車你或許可以要求那台龜速車負擔一成或兩成的肇事賠償
不會開車,喜歡扯循跡進來,現在連盲點也扯進來。要變換車道時頭不會動,眼睛不會看,方向燈不會打,不管別人死活的人比比皆是,多一套盲點就有用?很多事故的癥結在人,而不是在於超出人可以克服的臨界,所以發生事故。乾脆期待Google自動車早早上路,什麼系統都不需要,瞎子也能開車。
這種狀況自己也遇過幾次。主要還是不要慌張。大不了黏在一起。我看了幾起類似的事。幾乎都是嚇到反應過度猛打方向盤導致失控。龜車算了。他不會知道自己是龜。台灣人的架駛關念很差。常常遇到一上高速公路就往內線擠的車。然後一路到底。要下交流道在連切幾個車到下去。要這樣開法正確。反正都開最高限速。那。。是不是大家一上高速都擠去內線。反正前面車多不是我的問題。想問那些長時間佔內線的人這樣沒錯嗎?
外線車道照其這種「打方向燈後才閃約第二下就立刻變換車道」的方式駕駛,其實是危險的駕駛行為。影片中的Civic 8已經幾近完成進入中線車道的動作了,因為從影片中看來,其在Jimmy打方向燈前,Civic 8車身從車尾看來已經2/3 ~ 3/4進入中線車道了。至於說Civic 8反應大,我認為Civic 8是被嚇到了…那種開在高速公路上,旁邊一輛神車突然方向燈一打就馬上往你親過來的經驗,真的是心中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