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ty wrote:
要用非法方式討回來...(恕刪)
可以舉證哪個網友用"非法方式"討回嗎?
我只看到該檢舉人"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煙滅自己違規的影片,
說好的加碼一倍捐款呢?!
喔~原來先拿去改車牌了

cdyao wrote:
如果公開個資,都不會被有心人士拿來做違法的事,那也不需要立個資法了。
(反正所有人所有資料全部公開,法律還會保障您的權益?)
天殺的水瓶 wrote:
可以舉證哪個網友用"非法方式"討回嗎?
我只看到該檢舉人"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煙滅自己違規的影片,
說好的加碼一倍捐款呢?!
喔~原來先拿去改車牌了
天殺的水瓶 wrote:
說好的加碼一倍捐款呢?!
wetty wrote:
檢舉人依法檢舉
違規人心有不干,要用非法方式討回來
結果板上還有一大堆人鼓勵,到底是誰的觀念,比較錯亂?
台中,就繼續向下沉淪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