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線龜車 還大哥大哥一直叫 就不用開單逆 超可愛龜龜

已經上yahoo新聞了

烏龜車主好像也停止讓人留言了
傳說中高速公路的神車中的神車,最討厭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無知人...好比佔著茅坑不拉屎,害一堆人在外面排隊(屎滾)還一附甘他屁事的樣子。。。這樣的比喻不知道是否貼切。。
同場加映

https://youtu.be/GUDqEqkZPms

原PO的警察宅心仁厚,還放寬到90,這位警察92就開了。讚!
同場加映



原PO的警察宅心仁厚,還放寬到90,這位警察92就開了。讚!
同場加映

https://youtu.be/GUDqEqkZPms

原PO的警察宅心仁厚,還放寬到90,這位警察92就開了。讚!
katana057 wrote:
有沒有聽到,以法的標...(恕刪)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5月28日
發文字號:管字第1010017690號
四、如後方來車超速,雖屬違規,惟為維自身行車安全,
及維持內側車道超車道功能,本局仍宣導用路人在超車後儘量勿佔用內側車道。」



準你的說法
該文也只是「儘量」不占用內車道
也沒說違法、違規呀
因我們的高速公路特殊,所以開放可以最高速限開在最內車道,只要不堵車。
其旨意是盡量維持超車道的功能,不是「以最高速限行駛最內車道且沒堵車」是違法違規的
不辯自明。

這位開單的警察的說明、也証明這點
不是嗎?

同樣準你邏輯

被官方視為違規的超速
更不能成為「視違法為無物」的護身符。

官方還特別先提「為了安全」,再說維持超車功能,
可見超速是多可怕的事。

為了安全,又解決超車道的問題
解方是:
最內車道得以最高速限加20公里為最內車道最高速,此速減10公里為最低速。
低於最低速屬違規。
既可消除以超車為名來掩護飆車的不法,又可增加車流速。


我敢說101年的發文,是愈弄愈麻煩的解釋。
放緃違規的超速來維持超車道的尊嚴?
違規可高於一切?笑話。


以北部車流量言,根本沒設超車道的條件。
這是常識中的常識。根本不用辯論。
南部則有空間。


這個應該可以當作高速公路宣導教學影片 加油吧!讓這篇上新聞吧!這才有宣導的意義 加油吧!讓這篇上新聞吧!這才有宣導的意義

F.U.01 wrote:
不知道01 轉過了...(恕刪)

還是買一台內建GPS的行車紀錄器吧!! 紀錄器影片調出來就能知道警察的測速儀器是否88公里!

阿智1517 wrote:
還是買一台內建GPS的行車紀錄器吧!! 紀錄器影片調出來就能知道警察的測速儀器是否88公里!


有顯示時速應該就不敢放上來了
打臉打更慘的...
這警察好辛苦,開個單還要跟違法的人解釋這麼多,開的好,內線龜車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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