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理心最大的問題,就是一百種人可能會出現一百種標準,於是出現分歧和紛爭,這就是法律要站出來的原因。今天這個討論其實真的很簡單很明確,就是"個人道德標準是否能凌駕於法條之上"。一個人欠債10萬積欠2年不還被打罵三字經,有的人覺得剛好而已;一個人欠債10萬積欠2年不還被打一頓,也會有的人覺得剛好;一個人欠債10萬積欠2年不還被砍手腳因為它臉欠揍,同樣的,也會有的人覺得剛好。每個人的立場不同,所以道德標準根本就沒有對錯,在這邊打轉沒有意義,樓主今天違法在先,若因為這個討論串被檢舉而罰了10萬,樓主又要大罵別人沒品了。有人提到,保持巷弄內暢通很重要,我也要提醒大家,每個人行車時對於寬度的要求也很不一樣,有的人就是覺得能過就好所以主張巷弄內可以停車沒關係,有人可能路明明很寬也覺得過不去所以主張巷弄內不能停車,這才是最大原因。我就有認識一個阿伯一樓用鐵捲門但不是用來停車的,他的理由是申請沒過算了,這樣相對於這個阿伯比起來,樓主也很沒品。道德標準每人不一,不是樓主說了算。PS: 前面有人說到家門口被劃停車格的,那這樣政府是不是更沒品?
建議樓主所謂的 "車庫" 前申請畫紅線禁止停車﹐ 除非樓主也是希望不畫線自己的人可以停﹐ 那就怨不得人了。其實一條路的劃線動作很簡單﹐ 紅線跟停車格之間選一個﹐ 路是國家的﹐ 你們家門口不想被停車就畫紅線﹐希望道路有多點停車地方就畫格子支付停車費﹐ 就是那麼簡單。
樓主說停車的人自私,就我看來兩個都自私,沒畫紅線,路又不是你家的,樓主也無權佔有,停車的人沒違法,但沒同理心,根本就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兩個人都有錯,要不就去申請畫紅線,至少合法站得住腳趕人,要不就自己牽一台機車擋住不讓人停,這樣又有人罵說屋主自私了,最後還不是吵不完。
哈哈這招不錯但感覺還是少用為妙免得遇到神經病跟你說 他心生恐懼 好害怕這樣可能會被告恐嚇而且真的A到對自己也沒好處和氣生財Eric0850 wrote:情與理都講不通,最後才是法。我都客氣跟對方講,但後面都會加一句:開車技術不好,若傷到你的車就不好意思了。(恕刪)
各位版大不用跟著聞雞起舞,我只是沒寫清楚而已,某樓R大模糊焦點之後樓就歪了,重申一次我家車庫不是違建也不是騎樓改的,車庫前馬路也並非可行走與行車之馬路,同巷道兩側幾乎都是同類型的舊式車庫住戶,平常車庫相連確實看起來是有很大空間可停,最多快遞郵差停停就走,那些想來舉報賺獎金的版友,饒了我吧,我目的不是來討論法律跟罰則,但是既有事實就是我車庫前沒紅線,當然申請紅線就結案,我po文破題的是公德心,我承認我無紅線法站不住腳,但如同某樓說的對方知道會擋到人才留電話,我自認很客氣地親自打電話移車,他來了我也想默默目送她走,如果他能客氣說讓我把車移出來他想暫停一下辦事,那不是雙贏?而他一直抓著沒紅線,跳針式的於法有理!樓主錯在先?我車庫停車有錯?我告訴那些無知版友(別對號入座),別看到黑影就開槍,想發表也客觀點為什麼一定是我要千拜託萬拜託他移車?那我乾脆奉茶給他算了!我重申我文章開頭,就是普遍民眾公德心,我也蠻意外版上的意見55波。不是說我想蓋一言堂樓不聽勸,就車庫鐵捲門外觀這種直覺的反應就是裡面有車,不然裡面會有甚麼。抱歉喔沒有線就可以停的邏輯我真的不能接受,我未來也不會這樣教我小孩,我知道這是鬼島,所以對那些針對樓主發言的也不意外,也算是見識到01版上公民道德的觀念及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