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yao wrote:違規人先說檢舉人...(恕刪) 就是這樣,沒有人會故意去專門去現場繞圈檢舉,每次開車出去都看到一堆違規,當下覺得真的很扯,不過回家也懶得處理檢舉案件,就算了,但是這種文章越多,就越覺得非檢舉不可!
法官判的也不盡然都是正確的要不然怎麼會有恐龍法官這種名詞新店那邊曾經就有一案違停被檢舉最後還真的搞到行政訴訟最後法官說不影響車流~撤銷罰單.....(法官心證大於法條的案例)如果有機會我也想上法庭 拿出原使檔案跟違規者當面對質問題是根本就沒有這種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