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騎士轟右轉轎車卻被酸爆??

氣質女王愛漂泊 wrote: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你要無視這條法規多久呢
違反變換車道該遵守的法規就沒有優先路權
何況對方還是直行車


我什麼時候無視? 你前面有提過嗎?
反倒是你無視得更徹底好嗎
左右安全距離,你胡說八道之後,
就不回答了,真的是XX分,不能再高了。

有違停啊,
你知道什麼叫"任意"嗎?
然後勒?
這跟禮讓直行車絕對毫無關聯,

誰跟你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就沒有優先路權?
這是哪國的天方夜譚?
那超速有沒有路權?

你這款更清楚說明,機車超貨車時就違規在先。

再鄭重的說5次,
"左右"行車安全距離,是半公尺,是機車違規想硬鑽,不依序行駛。
"左右"行車安全距離,是半公尺,是機車違規想硬鑽,不依序行駛。
"左右"行車安全距離,是半公尺,是機車違規想硬鑽,不依序行駛。
"左右"行車安全距離,是半公尺,是機車違規想硬鑽,不依序行駛。
"左右"行車安全距離,是半公尺,是機車違規想硬鑽,不依序行駛。

汽車也有違規,但絕對不是不禮讓直行車。
汽車也有違規,但絕對不是不禮讓直行車。
汽車也有違規,但絕對不是不禮讓直行車。
汽車也有違規,但絕對不是不禮讓直行車。
汽車也有違規,但絕對不是不禮讓直行車。

我騎車上下班也是非常討厭轉彎車不打方向燈
前幾天才檢舉一例 今天收通知以開罰結案...

但是有一種東西叫防禦駕駛 皮包鐵硬是要和鐵包皮爭路權 很多寶就是喜歡爭 結果都躺平比較多
而且 你根本不知車上是什麼人 以為每個人都是善良百姓嗎

想要爭什麼權之前 先把命保護好 這樣才有機會爭 不然最後只能爭塔位
James Fabulous wrote:
由於這件事情延燒~...(恕刪)


幹嘛這麼認真打一堆人的臉XD

我一開始還保留說法 認為機車貼近前『可能』有打方向燈 事實確實也有

不過行車紀錄器巧妙躲過 形成兩者說法 現在有影片也不用爭這塊了

機車連嘴的地位都沒有....



從頭到尾只有前後車 沒有什麼變換車道未完成這說法

1.汽車是刻意保留路邊車主的空間 並且不越線 (超守法 右轉還會先禮讓行人 加分)

2.機車鑽這中間的空間 (這又是什麼魔術?)

3.機車始終保持在後方 (沒有一次在前方...)

4.路邊違停 代表占用車道 汽車非常守規矩的沒有併行 但機車併行已經嚴重違規
(違停是他家的事 不代表你可以併行唷)

5.前後車不懂什麼叫做保持距離 後車認為他要直行 他最大捏 前車你都要讓我唷


最後我覺得同時擁有汽車+機車的人 發言會比較客觀點



PS.後方那台小貨車也是這樣開唷 沒有併行外車道違規車 守法加分

老婆先PO文討拍 有問過老公嗎XD
爭什麼爭, 開車騎車搞的這麼累幹嘛..
我最沒個性了, 我轉彎時會讓直行, 直行時也會讓轉彎車,
騎機車時讓汽車, 開汽車時讓機車,
別人要超車就讓他超, 隔壁車要換車道插我前面我就慢下來讓他插,
沒什麼好爭也沒什麼好生氣的.. 一切就是那麼自然.
AIR FORCE wrote:
在我的觀念裡以及我...(恕刪)


超級支持這位機車駕駛
用生命捍衛路權

一定要如同俄羅斯方塊一樣
有洞就要填滿填好~

哪天掛了也會
鄉民也會讚好讚滿

太感動了
那一天你硬鑽夾斷了腿, 汽車錯了, 你對了, 你贏了, 又怎樣? 還不是瘸一輩子, 你瘸到還好, 萬一瘸的是被你載的家人, 你真的贏了嗎?
難怪這麼多機車就是要從右邊"直行"到前面後"左轉",只能說好棒棒

AIR FORCE wrote:
在我的觀念裡以及我...(恕刪)


如果把2輪騎士換砂石車的話,那台S牌的車敢這樣切嗎?
如果這個如果的砂石車這樣的空間還鑽的過的話~媽我在這裡
這種人真的上高速公路, 會直飛沖天 呵呵...懂吧..直飛沖天
那台汽車已經在直行機車前方並靠右行駛,是要禮讓什麼???
閣下是覺得他要停在那邊不動?
讓後方的機車先行
然後再堵住後方更多的汽、機車輛,閣下確定這樣是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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