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4852 wrote:
不只計程車一般車也是可以的,是說常見計程車這樣要肇事費用,看乙種很多都沒報案就可以出險,為何不能私下和解,拿到和解費用又可修車?修車費用多少就依保險公司要求, 和解費自己還是拿的到,因為不用報案,說自己碰撞也行或是收和解費後自己在擦碰一下再去修,沒有坑是真的壞掉,只是讓保險公司不能代位求償因為找不到對象
丙種以下不行因為要又車對車事故
應該是符合乙種以上使用 ,所以保乙種期間事故對對象收個幾千元不修(如收的到),到期再一次修車,
錯嚕
丙式是車碰車才有賠
乙式是自撞也有賠
兩個都是要報案才有辦法報出險
只有甲式不用報案可以出險
你的意思就是先跟人收錢 在去自撞用保險賠
想清楚啊 現在台灣滿滿的監視器 行車紀錄器
別忘了報案還會有警察到現場拍照登記
別忘了保險公司會查證
可以去搜尋一下 假車禍騙保險的新聞
這是詐欺行為喔
而且為了一點小傷 保費漲20%三年 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