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更新:老翁家屬發文指責「為什麼沒有閃過」死亡車禍北市19歲騎士與女友分騎兩輛車回家女友先閃開過馬路90歲翁下一秒男子撞上老翁亡

geoguide wrote:
其實不是這樣.
如果是火車撞死人的話,
通常是警察函送,
然後檢察官這裡可能就直接不起訴了.
有問題的是警察,明明不會起訴的案子,也要依SOP函送.
雖然結果不會變,但流程很不靈活.


因為警察只是執行單位非審判單位,
他們只能依照相關職權與法規來做執行。

依照你的邏輯,
若哪天有個殺人嫌疑犯被法官因精神狀態判決無罪,
那以後只要是自稱有精神狀態的殺人嫌疑犯,
警察也不用去抓啦?
反正法官也會判無罪?
這樣流程也很靈活?
這真的要很小心
在路上看過時常有人橫越雙黃線
hs90110kimo wrote:
老翁違規的事情則是都沒看到


都不爬文的?

闖紅燈罰600而已,憑啥就該被撞死?

難不成有一天,你眼瞎踩到館長的腳(傷害罪,刑事,比罰600嚴重的多)

館長就可以一拳把你打死?

~然後,館長上法院辯稱:就那個瞎眼的踩到我很痛,我下意識出手把牠推開,誰曉得就死人了?這是意外,你們要看到這個瞎眼的違法事實!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
但是綠燈時速判定才40超安全時速好嗎?
路口標誌寫了一個30公里更諷刺!


所以是超速了?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cinnamon coffee wrote:
不就間接在說紅綠燈是廢物


闖紅燈要罰錢的,哪裡是廢物了?

但是,別人的違規、違法,只有法定的機關才可以裁處

一個機車屁孩,憑啥用撞死人來處罰一個闖紅燈的路人?

如果機車屁孩沒有裁處的權力,那就要看牠在整件事裡面,是否有能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傲笑憐 wrote:
都不爬文的?

闖紅燈罰600而已,憑啥就該被撞死?

那為啥遵守交通號誌的就要被不遵守交通號誌的給拖屎連?
憑啥?
每次都這種死人最大的心態去橫行馬路難怪台灣交通這麼亂
不怕死的路權最大就是了?
憑啥被撞死?
憑就是有白目被撞死過撞到的被判無罪
撞死闖紅燈 無罪


傲笑憐 wrote:
難不成有一天,你眼瞎踩到館長的腳(傷害罪,刑事,比罰600嚴重的多)

館長就可以一拳把你打死?
~然後,館長上法院辯稱:就那個瞎眼的踩到我很痛,我下意識出手把牠推開,誰曉得就死人了?這是意外,你們要看到這個瞎眼的違法事實!

你這舉例有點失敗
摩托車騎在路上有速度行進是進行式
行人突然闖越馬路是未知因素
你要舉例應該是要舉例館長正在打沙包揮拳練習 (進行式)
就有個白目自己突然跑到他跟沙包的中間被一拳揮到掛了 (未知因素)
今天這樣誰不會說館長倒楣?就TMD有個白目看到有人在揮拳還故意進去找死嘛是不是?

騎士今天如果是看到有人闖紅燈無意識的發瘋油門大灌撞下去再舉這例比較適合

再次呼籲交通部把所有號誌都取消吧
路權大小就看誰比較細皮嫩肉比較容易受到傷害來判斷就夠了

憑著自己肉身無敵不用遵守交通規則的被撞死真的沒有啥好惋惜的
反而去陰曹地府接受審判吧
審判自己的不遵守造成正常用路人也受到非常大的影響的罪過

台灣多一點這種撞死闖紅燈的駕駛被判無罪久了看有多少白目敢再闖紅燈
最好再判賠闖紅燈的家屬要賠償綠燈直行的所有損失

一想到台灣正常的用路環境要這樣才能塑造出來就覺得可悲
最基本的紅綠燈都這麼難遵守了這些違規的到底還能幹什麼

平常闖紅燈的撞上綠燈的大家都罵翻闖紅燈的
今天闖紅燈的換成一個行人而已風向就亂了
闖紅燈就闖紅燈
還在那邊分什麼什麼東西闖的歐
最簡單的事情都沒一個最基本的標準 難怪亂
辣比洨腥 wrote:
因為警察只是執行單位(恕刪)


你的邏輯異於常人就不必幫我衍伸邏輯了.
傲笑憐 wrote:
闖紅燈要罰錢的,哪裡(恕刪)


明明就是一個騎士意外和闖紅燈的撞在一起,

被你說成 " 一個機車屁孩,憑啥用撞死人來處罰一個闖紅燈的路人? "
是要多大的腦容量才能理解成-----> 這個騎士是在處罰這個闖紅燈路人.

就你這種邏輯水準也能討論?
geoguide wrote:
就你這種邏輯水準也能討論?


你這種法律知識也能討論?

如果機車屁孩沒有"權力"處死那個三寶神主牌
那麼就要回歸法律的本質~過失的有無
這才是完整而正確的邏輯
哪有啥"因為某人有過失",所以"另一個人就不用檢討過失"?

你老婆被人撞死了,所以,你就可以去撞死他?
至於是過失還是故意?
法律上,過失犯一定比故意犯來的輕
所以,如果法律無法證明是"故意",就只能說是"過失"

當事人自述是怎樣想的、怎樣做的
在法律上一文不值,一切都看客觀的證據

當然,還有一定範圍內的法官心證,可是心證是不能背離證據的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傲笑憐 wrote:
一個機車屁孩,憑啥用撞死人來處罰一個闖紅燈的路人?


別自行幫騎機車的腦補, 他有說當下要撞死他?

哪個不是來不及閃避?

闖紅燈被撞死不管他幾歲,撞人者一律無罪, 多判幾次交通一定會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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