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支持廢除交通條例第七之一條連署!還我們祥和社會!

我是覺得廢除檢舉是因噎廢食
一方面要讓檢舉有效,也就是被檢舉後就不敢再違規
另一方面也要處理浮濫檢舉的問題
要處理這問題可以從3個方面下手
1.高額保證金,如果違規被檢舉,就繳交原有3倍的保證金,一年後沒再違規就可以取回,如果再違規就是罰更重,最重就是扣車銷毀
2.惡意或浮濫檢舉要有罰則,如果檢舉大量無效案件,或者是挖洞陷害別人違規,就要停權甚至要有罰則
3.交通環境改善,同一路段如果有大量違規,政府單位應該要針對該路段提出檢討方案

不過我覺得講講就算了,政府根本沒有想要改善問題
現在情況很明顯就是政府沒錢在挖錢,這可是國庫一大收入
想想這次疫情撒了多少錢,當然要想辦法從別的地方撈回來
宙王 wrote:
自從十幾年前開放民眾...(恕刪)


快廢了他
這樣我可以直接停路上,不用擔心被檢舉
要違規大家一起來
怎麼可以只有給違規魔人呢

不過我支持檢舉
每天開車看到違停必檢舉
一個月過後
違停變少了
車流順暢多了
自然車禍就減少了
因為不用閃來閃去的
stoak wrote:
女大學生被拖去草叢掙脫報案,

警方也對強姦犯放行,


因為沒姦到啊,何罪之有?
sunmontue wrote:
快廢了他
這樣我可以直接停路上,不用擔心被檢舉
要違規大家一起來
怎麼可以只有給違規魔人呢


會有人call鴿子過來拖你的車, 外加罰單一張
宙王 wrote:
和社會!相信很多人都


怎麼知道沒有抑制事故和傷亡?怎麼算的?要知道並不是所有事故跟傷亡都是可構成檢舉條件的,例如真的有去找因違停而造成事故跟傷亡在檢舉前跟檢舉後的比例嗎?還是有去統計本來想違規的因為怕被檢舉而不違規了?

罰責本來就是要給會犯規的人一個明確的道德線,不去檢討違規的人反而檢討抓到違規的人?
你不違規,誰心理正不正常也不關你的事了,不是嗎?

如果今天死刑無法嚇阻死刑犯姦殺擄掠,所以就要廢死嗎?
如果今天刑罰無法抑制販毒跟吸毒,所以就不懲戒嗎?
如果今天警察無法抑制歹徒犯案,所以就廢了警察維護治安嗎?
manny7465 wrote:
怎麼知道沒有抑制事故(恕刪)
重點在很多違規不需處罰!但檢舉讓警察不得不罰!
stoak wrote:
有檢舉清單明細嗎(恕刪)


哈哈哈哈哈!我沒網友專業會製做表單
只會手抄,看看違魔多愛違規

宙王 wrote:
重點在很多違規不需處罰!但檢舉讓警察不得不罰!

沒錯!
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只罰600元而已
表示惡性很低
這種根本不應該處罰
有時塞車趕時間
對面車道沒車
逆向開一下
又沒有危害到其他人
本來就不應該處罰
空殼椰子 wrote:
你沒違規也被檢舉哦那(恕刪)


沒錯喔~乖乖開車一樣被檢舉。該檢討的是檢舉魔人
從高雄來桃園當遊魂~"~
曉得 wrote:
警察當場攔停開單的不(恕刪)


貼過啦~檢舉魔人一樣認為我違規。哈哈哈哈哈

依照交通部的考照規定行駛一樣被檢舉耶!奇耙檢舉魔人!
從高雄來桃園當遊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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