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沒有速限?

frogghoul wrote:

#2187


我恐嚇?麻煩去告我等你!

(恕刪)


奇怪樓主不是說自己已經在派出所報案了
現在又說要等
你是不是常常沒事就喜歡自己打臉呢?
上百位客官砲你,你還不檢討、
我不自重,
至少我敢承認我罵你。
你敢承認嗎??
DGEs@01 wrote:


奇怪樓主不是說自...(恕刪)

你看不懂我寫什麼嗎?還在亂回覆,他說我恐嚇他,我說他去告我等他,不懂就別裝懂!

hiromi2589 wrote:
上百位客官砲你,你還...(恕刪)

我要承認什麼?
佔用車道
這四個字你應該不懂吧
算了、剩下的我想其它客官會幫我補上的
frogghoul wrote:
你看不懂我寫什麼嗎?...(恕刪)



說實在 你的邏輯 沒有人懂阿
有聽懂的人可以舉手嗎XDDD
佔用內車道?
既然有人看不懂,我就重申一次,我前面有車中線道有車,依照高公局的行駛高速公路指南裡寫的,若沒有安全距離不可強行駛入,大車安全距離80m以上,請問中線道安全距離有大於80m嗎?
若強行駛入別人的安全距離會發生如影片一樣:
https://youtu.be/1WUoUR5ehFs


(四)小心變換車道
1.行駛高速公路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
2. 如欲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左右車輛,再查看後視鏡,確定死角部分沒有其他車輛,再行變換車道。
3. 欲變換之車道內,若安全距離不夠時,請勿強行駛入。

(五)小心超車
1. 如欲超越前車,於變換車道加速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方向燈,駛回原行車道。(千萬不要以為車頭過車身就過了)
2. 前行車輛的速度,已達到該路段之最高速限時,請勿超車。
3. 以當時的行車速度,估計所需之超車時間及距離,在安全無虞之原則下,才可超車。
4. 駕駛人要有「能不超車,就不超車」的安全邊際觀念,千萬不要賭氣,彼此超越或競駛搶先,更不可在高速公路上『飆
車』。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688&p=2650

該說的我說完了,你們要怎麼樣就怎麼樣吧,我來等高公局的回覆!

frogghoul wrote:
你看不懂我寫什麼嗎?...(恕刪)



你的邏輯... 說實在還真是沒人能懂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XDDDDDDDDDDDDDDDDDDD
開個3給他,讓他鸁莊家一百,151515
frogghoul wrote:
佔用內車道?既然有人...(恕刪)


樓主不要在搬條文了,都120鑽到前面了,跟你po的條文有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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