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gghoul wrote:
#2187
我恐嚇?麻煩去告我等你!
(恕刪)
奇怪樓主不是說自己已經在派出所報案了
現在又說要等
你是不是常常沒事就喜歡自己打臉呢?
(四)小心變換車道
1.行駛高速公路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
2. 如欲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左右車輛,再查看後視鏡,確定死角部分沒有其他車輛,再行變換車道。
3. 欲變換之車道內,若安全距離不夠時,請勿強行駛入。
(五)小心超車
1. 如欲超越前車,於變換車道加速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方向燈,駛回原行車道。(千萬不要以為車頭過車身就過了)
2. 前行車輛的速度,已達到該路段之最高速限時,請勿超車。
3. 以當時的行車速度,估計所需之超車時間及距離,在安全無虞之原則下,才可超車。
4. 駕駛人要有「能不超車,就不超車」的安全邊際觀念,千萬不要賭氣,彼此超越或競駛搶先,更不可在高速公路上『飆
車』。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688&p=2650
該說的我說完了,你們要怎麼樣就怎麼樣吧,我來等高公局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