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4/1 國3南下157K車禍實況


hjfrank wrote:
沒有繫啦,如果有繫早...(恕刪)

後來看到新聞有說他沒繫,謝謝你
jamfnew wrote:
記者:你當時有繫安全帶嗎?
車禍白車駕駛:我有繫我現在還能在這裡跟你說話嗎?


白目駕駛人,沒救了。

也許是車禍撞到頭,導致胡言亂語。

影片看了好幾次,白車駕駛在事故前就開始左右晃了,不是閃神就是分心,也像是打瞌睡,不然就是不會開車的新手。

黑車運氣差了一點,防衛性駕駛的經驗不足,在白車開始晃的時候就該察覺有狀況,應該踩煞車閃避。在白車切進來的時候,真的避不掉就應該撞上去,不能急打方向盤閃避,在那種速度下就是失控,先向左撞到內側護欄,然後打圈圈彈到外側路肩去。
所以才想知道按照台灣法官的水準,
在這狀況下--輾過去,
會被冠上恐龍法條-過失致死罪起訴,
有什麼辦法可以平反嗎?
karta577384 wrote:
真的太安全了啦看到T...還好沒輾過去...
不然就準備依
過失致死罪起訴

恐龍法條...有沒有立委要修一下阿

有些東西真的防呆不防智障
輾過去明明就是對方的錯卻要自己扛(恕刪)

icewalker wrote:
所以才想知道按照台灣...(恕刪)


所以我不是也說過好多次了
照目前台灣"大聲就贏"的政治生態
早晚你會在高速公路上遇道重機
也早晚會發生重機摔車遭後方閃避不及車輛XX

所以
請儘快編列行車紀錄器的預算吧
ccc5949 wrote:



因為防禦駕駛!
你永遠不知道鄰車何時會出狀況,
...(恕刪)


沒錯,我習慣都儘量可以自己一台
順順開來的安全也安心
至少不用擔心臨時還要應付
平安回家才是王道

xctsai wrote:
我個人認為~ 有AB...(恕刪)



這位大哥
ABS的作用是甚麼?
請查清楚再來說你的答案

ABS
當初是設計用來讓車輛在緊急煞車時
讓你的車輪不會鎖死
也因為如此就讓駕駛者可以控制方向盤去操控車輛
也讓你有機會去閃躲危險
誰跟你說過有ABS的車就不會打滑的

當你打滑的時候
你有什麼裝置都是沒用的
你只能在心中祈禱說我不會發生事情

還有你說的減少打滑的狀況的裝置
不叫做ABS
是前陣子01上面吵很大的裝置
叫做ESP

謝謝
果然是個爛地方

ddcatt wrote:
這個狀況並不是輪胎鎖...(恕刪)



現代人回文
事都不看清楚人家再回什麼嗎?

這位大哥
我的回答妳要不要看清楚
我是在回答拍影片的樓主的車的情況
那就是有ABS的車
然後還可以做出閃躲的動作
最後停車在路邊
誰跟你說鎖死了???
果然是個爛地方
板大的開車技術及反應真好
雖然影片拍到的兩車距離有點遠
但我怎麼覺得黑白兩車好像自始至終都沒看到煞車燈有亮?
是想說已經完了的意思嗎

fen611 wrote:
白色車子全錯,大錯特...(恕刪)



中肯~

國道警察看了影片後也是研判
Vios車主應該是駕駛疲勞了


sankar wrote:
請看清楚影片好嗎,什...(恕刪)



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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