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fnew wrote:記者:你當時有繫安全帶嗎?車禍白車駕駛:我有繫我現在還能在這裡跟你說話嗎? 白目駕駛人,沒救了。也許是車禍撞到頭,導致胡言亂語。影片看了好幾次,白車駕駛在事故前就開始左右晃了,不是閃神就是分心,也像是打瞌睡,不然就是不會開車的新手。黑車運氣差了一點,防衛性駕駛的經驗不足,在白車開始晃的時候就該察覺有狀況,應該踩煞車閃避。在白車切進來的時候,真的避不掉就應該撞上去,不能急打方向盤閃避,在那種速度下就是失控,先向左撞到內側護欄,然後打圈圈彈到外側路肩去。
所以才想知道按照台灣法官的水準,在這狀況下--輾過去,會被冠上恐龍法條-過失致死罪起訴,有什麼辦法可以平反嗎?karta577384 wrote:真的太安全了啦看到T...還好沒輾過去...不然就準備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恐龍法條...有沒有立委要修一下阿有些東西真的防呆不防智障輾過去明明就是對方的錯卻要自己扛(恕刪)
icewalker wrote:所以才想知道按照台灣...(恕刪) 所以我不是也說過好多次了照目前台灣"大聲就贏"的政治生態早晚你會在高速公路上遇道重機也早晚會發生重機摔車遭後方閃避不及車輛XX所以請儘快編列行車紀錄器的預算吧
xctsai wrote:我個人認為~ 有AB...(恕刪) 這位大哥ABS的作用是甚麼?請查清楚再來說你的答案ABS當初是設計用來讓車輛在緊急煞車時讓你的車輪不會鎖死也因為如此就讓駕駛者可以控制方向盤去操控車輛也讓你有機會去閃躲危險誰跟你說過有ABS的車就不會打滑的當你打滑的時候你有什麼裝置都是沒用的你只能在心中祈禱說我不會發生事情還有你說的減少打滑的狀況的裝置不叫做ABS是前陣子01上面吵很大的裝置叫做ESP謝謝
ddcatt wrote:這個狀況並不是輪胎鎖...(恕刪) 現代人回文事都不看清楚人家再回什麼嗎?這位大哥我的回答妳要不要看清楚我是在回答拍影片的樓主的車的情況那就是有ABS的車然後還可以做出閃躲的動作最後停車在路邊誰跟你說鎖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