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dragon wrote:
有比計程車不高興就...(恕刪)
公司比個人
瀾扒比雞腿
就是是有人喜歡這樣比較
Uber怎麼不也這樣搞,用Uber尊榮一定合法化的申請遊行
Uber不要躲在網路鄉民後面
georgediver wrote:
公司比個人瀾扒比雞...(恕刪)
firedragon wrote:
樓上兩隻
前陣子才有新聞採訪計程車,對於開發票的看法
計程車司機都表示太麻煩,(廢話,我也知道計程車不開統一發票)
就算開立收據,也應當由收款人填寫金額
怎麼可以便宜行事說是合法呢??
再來,就算現在計程車可以開立電子收據
請問如果乘客沒有主動要求,計程車司機會給嗎???
沒有給,跟沒有主動開發票的店家一樣,逃漏稅
更何況國稅局也主有查統一發票的存根,沒有查"收據"存根
那小黃請問有沒有照實報稅??
UBER車主繳的牌照稅燃料稅,小黃有沒有比照繳呢?
計程車的油價補助,還拿了你我的納稅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