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先讓機車無路可走再右轉比較好?


tblakecn wrote:
附圖是網上看到舊金...(恕刪)





依自己工作上的實務經驗,右轉時和直行機車發生碰撞時吃虧的可能性居多。在對方受傷的情況下,若被提告過失傷害,要證明自己完全無過失是不容易的事。所以自己若要右轉,也是盡可能讓右邊無通行的空間(但是在離路口有距離時自已還是會留給機車通行的空間,畢竟自己平時通勤也是騎機車居多,可以理解想要利用縫隙通過的情形)
機慢車優先道在汽車右轉或停靠時本來就可以行駛,
一堆汽車駕駛"跨車道右轉",徒增肇事機率(且機車穩贏),
是政府亂規劃,還是百姓無知?

aopen168 wrote:
真是看不下去了.....(恕刪)

我也看不下去
所為的轉彎關門.
右轉本來就是要靠規定轉.
靠右邊行駛也不是關門行駛.
這是很合理的開車方式,
現在才被強調,才讓我覺得奇怪。

很多人強調關門,
其實對我這機車族來說是讓路。
很多開車的大大說他方向燈閃了很久,
許多機車族仍從右側過,
其實,閃很久是最不好的開車方式之一,
僅次於不閃燈突然轉彎。
機車或腳踏車都是需要一直行進才能維持平衡的交通工具,
體積小很容易鑽,
從遠遠的看到他燈開始閃開始減速,
結果半天還不轉,又不讓出左邊道路,
等你逼進他車尾巴時,
對方速度又慢到快要讓你不得不停下來時,
就會開始天人交戰:
是否加速前進。

所以,關門的方式是正確的。

除此之外,其實打燈後,
就應該開始慢慢靠右,
就算右邊有機車也沒關係的,
只要不要太壓迫即可。

請勿慢慢右靠不閃燈,
我常常遇到這種開車方式,
雖然,我已經猜到他要右轉了,
但是不敢確定,不敢從左邊過,
結果一直逼到車尾,他才打燈,
害我不得不急剎。




超車本來就要從左邊超 汽車這樣右轉是最安全的
再次突現台灣法律的智障程度
右轉靠右
左轉靠左
全世界都這樣
只有台灣自以為禁行機車+兩段左轉安全
我自己有開車也有騎車 所以雙方的心態都能體會
汽車如果可以關門當然是最保險的
如果不能關門 我就右轉方向燈打著 讓汽車旁.汽車右後方的的機車全部通過之後 我才會右轉
又或是機車已經很明顯的要讓我右轉 我才會右轉 這樣是最保險最安全的
跟在我後方的直行汽車心急也沒用
如果是騎車的話 就讓汽車先轉吧 因為不管誰對誰錯 受傷的一定會是我
會發生車禍原因為何?

大部分都是看不到吧,如果駕駛改右邊就好了,死角減少許多,

右轉前也比較容易知道後方有無來車

另外左轉部分也不用擔心機車問題

再來左轉彎時,也比較清楚直行車

但駕駛座沒法改了

其實還有一個辦法增加視角

我不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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