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照幾個覺得阿嬤最大的,阿嬤要你停就停的

那以後路口站個瞎子,那都要停車等他過
如果他都不過,我也不能動
不然我一前進,他跳出來故意被撞,那都我的錯~~~

看來以後假車禍的可以合法化了
jack0101 wrote:
來 唸三遍 ~

<103>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恕刪)



阿嬤不在馬路上而在人行道上行走時 我不認為他有穿越道路的事實
所以我繼續騎
阿嬤正在馬路上 我確認他有穿越道路的事實
所以我會停車等他
這才是一般人的認知 
如果不是 那就法院見

不然一堆人在人行道上
你倒底停不停?
如果你騎過去 他突然切西瓜衝出來後
你撞到 算你的問題嗎??
blackman1110 wrote:
劉君想說明的,是wetty說的規定是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的情況下才適用。

壓力鍋 wrote:
原來是這樣,那也不用賣關子賣那麼久,看得我滿腦問號。
那這樣說來,如果可以確認這路段有速限標誌的話,機車騎士就沒有違反93-1-2的事實了,是不是這樣?
如果這樣的話,那就回到早先談的「能夠看到、知道且來得及反應」,也就是「應注意、能注意」這問題上了。

冰狗!!!

認為老婦全對的是誰?
認為女騎士全對的又是誰?
我沒留意也不認同
但是目前看來七三的機會最大
我並不認為女騎士應該0肇責而已

至於喊價
那很正常的
01也天天有文章在教人喊價不是?
上法院吧!!
outmankobp wrote:
阿嬤不在馬路上而在人行道上行走時 我不認為他有穿越道路的事實
所以我繼續騎
阿嬤正在馬路上 我確認他有穿越道路的事實
所以我會停車等他
這才是一般人的認知 
如果不是 那就法院見
不然一堆人在人行道上
你倒底停不停?
如果你騎過去 他突然切西瓜衝出來後
你撞到 算你的問題嗎??

仔細看影片 阿罵不就是已經走到正中央被撞的 ??
一般人過馬路
尤其是沒斑馬線的道路
要穿越到對向
正確作法是會注意來車不是??
交通法規也有說明行人穿越
所要遵守的規則
如果阿嬤沒錯,那是否樓主也認為......
阿嬤過馬路的方式正確???
一般行人穿越都是不看後面來車
直接突然快速穿越??
不合邏輯吧.............
樓主認為正確?阿嬤都沒錯??
還是樓主自己本身也如此過馬路??
相信不會吧??
樓主自己都說會注意來車再穿越不是??
那為何認為阿嬤沒錯?????
jack0101 wrote:
仔細看影片 阿罵不就是已經走到正中央被撞的 ??...(恕刪)


那是快速切出來被撞
你沒看到阿嬤原本在人行道上走
連停頓都沒有直接快轉直切馬路嗎?
那種切法 你請誰來閃啊?
怪怪大家只是在論述肇責,01素質越來越低弱了嗎...影片有目共睹那是很單純老婦違規衝出車道被撞問題,重點應該是違規者惡人先告狀敲詐恐嚇還有委員....大家怎不討論委員是誰!?
好好笑
一直在追究能不能閃掉
今天的問題就是已經撞到
追究責任合理
探討保護自己的方法也合理
但是去尋求一個不存在的解法是怎樣

現實就是想閃過去但沒閃過而且造成嚴重傷害
但是如果不要閃緊急煞車
再加上遇到路口就先減速
這樣就是撞到也會賠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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