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978978 wrote:超級感謝你 看完全部照片是不會PO了歪樓是 火藥味太濃鄉民知道有這事 就好又不能幫我銷紅單已走申訴程序 一直期待版主PO照片,但遺憾沒圖難評斷。如果版主在4樓就PO圖,醬相信這樓會很正不會歪。
ikeiww wrote:違法在先還要說人造...(恕刪) 有閱讀障礙嗎?沒看到"被誣陷"嗎?看清楚後再回應好嗎?故意誣陷別人,本來就會造業,有人為正義檢舉,有人為挾怨報復檢舉,有人為騷擾別人檢舉,沒有說誰一定是正義的一方,各自要為各自負責,檢舉的一方也要為所提供的證據合法負責(合法取得,未變造,非釣魚...)
yuzshain wrote:Xv的日行燈跟霧燈同...(恕刪) 看這編有上新聞的https://news.tvbs.com.tw/local/648321一般在行車狀況下真的很難分只能說這設計有夠傻的
大家別誤導樓主了讓她傻傻地到處去告結果只是白忙一場最好最好的結果就是罰單撤銷而已還能告誰?法官不起訴,那被告要去告法官嗎?檢舉人士拍照檢舉,認定是警方,除非檢舉人變造偽造照片,不然怎麼咬也咬不到檢舉人再來警察或是監理單位他們不是神所以如果有出錯當然賦予了人民行政救濟程序弄錯一件就被告那大概事情都不要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