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ana057 wrote:
醫院有紀錄,救護車是路人叫的,不是他叫的。
誰叫的不重要,重點是有叫救護車且樓主留在現場直到救護車到達。
sunyearhuang wrote:
這麼多實際證據,就受傷的人嘴吧說肇逃就成立?
katana057 wrote:
對,因為沒有確切證明是樓主作的。
在說啥?看不懂

katana057 wrote:
還拿人家給的名片連絡資料自打嘴吧!(有肇逃還給連絡資料,讓人來抓的嗎?)
對啊,我可以說他,他說他有急事,名片留了就跑。
跑了?留在垷場等救護車的是分身還是鬼?
是傷者自己跑了吧!
反正懂你的意思,肇事者有再多有利證據都沒有,傷者靠一張嘴可以打趴所有的證據就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