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魔人】不可再匿名檢舉深夜違停等小違規將免罰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就連不須檢舉的微罪也在檢舉內容的描述利用技巧性說詞來放大違規事實,企圖增加製單成案率,以滿足個人得失心態


說的好!所以我最喜歡針對四輪的找罰金貴(>900元)的來檢舉,例如不打方向燈、不讓行人、非遇雨霧使用霧燈、夜間不開大燈、開車用手機、公車站停車、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停車、併排停車、雙黃線迴車、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前行車之右側超車、國道/快速道路各種違規(3000元起跳)

幾年下來成案率至少有九成五以上喔!爽的勒!
chang2520 wrote:
小弟是2次車禍,對方都是100%肇事責任的交通事故受害者

在台灣發生車禍竟然有所謂的"對方100%肇責"這東西,而自己是完全0%這樣...
請問是在家裡,然後突然外面一台車撞進來嘛?
或是走在人行道上,車子衝撞上去嘛??
想了想大概只有這種情形比較有可能自己完全無肇責XD
屠狗輩 wrote:
檢舉系統沒有完善的官方版檢舉教學導致檢舉不成案
怪誰?

乾脆我替你補上最深處的OS
莫名其妙開放民眾檢舉
怪誰?

屠狗輩 wrote:
義交你這麼愛指揮,去...(恕刪)

義交你這麼愛指揮,去當警察啊
除了職權不同,在職責上義交同樣作了疏運交通的事,除了坦坦蕩蕩還很有立即性,協助到親友還很有榮譽感
義消你這麼愛打火,去當消防員啊
除了職權不同,在職責上義消同樣作了救人救火的事,除了坦坦蕩蕩還很有立即性,協助到親友還很有榮譽感
公所志工你這麼愛服務,去當公務員啊
除了職權不同,在職責上公志同樣作了協助作業的事,除了坦坦蕩蕩還很有立即性,協助到親友還很有榮譽感
醫院志工你這麼愛幫忙,去當醫院職員啊
除了職權不同,在職責上醫志同樣作了協助就醫的事,除了坦坦蕩蕩還很有立即性,協助到親友還很有榮譽感
慈濟志工你這麼愛回收,去當清潔隊員啊
除了職權不同,在職責上清志同樣作了協助環保的事,除了坦坦蕩蕩還很有立即性,協助到親友還很有榮譽感
檢舉人的作為毫無立即性,行為不坦不蕩,甚至什麼責任都不敢公開出面扛
不然去檢舉自家人或親友,製單事後再公開讓他們知道,看看檢舉人趾高氣昂有榮譽感,還是他有羞恥心?!笑死人...

老兄阿,人生短短幾十年而已,怨氣不用這麼重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老兄阿,人生短短幾十年而已,怨氣不用這麼重(恕刪)


虧你還講得出這句話

交通義工義務檢舉讓違規人警惕自己的錯誤行為

還給其他用路人正常的用路環境,默默做善事

又干你什麼事

你是被檢舉很多罰單了嗎?

你的怨氣為什麼這麼重?
最後遊戲規則還是會取得平衡點的

現在看來遊戲規則被濫用了,政府適時的修正,警察對於檢舉案件也有了他的裁量權,不用一直被牽著鼻子走,甚至還會有被指控瀆職的疑慮或恐懼,調整遊戲規則對維護交通順暢安全的一線執法人員很有保障。
這討論讓我想到與神同行這部電影中的審判
檢舉違停讓交通順暢救了被火圍困的住戶
對違規冷漠視而不見而造成他人死亡
台灣人自私自利的個性
還要持續多久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老兄阿,人生短短幾十年而已,怨氣不用這麼重


怨氣?
你可以對每年40萬交通事故死傷者說說看
守規矩點開車不要違規這麼難嘛?

兩次車禍都是對方守規矩點的話
我就不用進醫院不用花個把月修車不用麻煩同事代班

shenry88522 wrote:
最後遊戲規則還是會取得平衡點的

現在看來遊戲規則被濫用了(恕刪)




對照現今台灣道路觸目所及的交通違規行為

倒底是交通規則不被遵守比較嚴重

還是所謂的檢舉被濫用比較嚴重

建議你可以自己想想再發言比較好
檢舉人現在就很坦蕩啊
檢舉要留姓名電話信箱,ip也可以追蹤
哪裡不坦蕩?
檢舉絕對比警察視而不見或只勸導不開單更有立即效果
我看不出來為何檢舉人要當警察?
邏輯在哪?
cs057 wrote:





對照現今台...(恕刪)







這次的遊戲規則調整很清楚,執法人員可根據檢舉資料判斷裁量開罰與否,減輕因為裁量未開罰而有瀆職疑慮,也可遏止非必要的浮濫檢舉。


改善民眾違規現象手段跟工具有很多,藉重民眾檢舉改善交通並非全民之福。
會不會是因為大家所提供的是照片一張,沒有動態的前因後果佐證違規?
證據容易有爭議,要花時間查證,
如果今天檢舉者所提供的是影片,大概有個15秒左右的違規影像,
影片可清楚交代違規的前因後果,會不會容易提高檢舉成功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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