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就連不須檢舉的微罪也在檢舉內容的描述利用技巧性說詞來放大違規事實,企圖增加製單成案率,以滿足個人得失心態
說的好!所以我最喜歡針對四輪的找罰金貴(>900元)的來檢舉,例如不打方向燈、不讓行人、非遇雨霧使用霧燈、夜間不開大燈、開車用手機、公車站停車、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停車、併排停車、雙黃線迴車、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前行車之右側超車、國道/快速道路各種違規(3000元起跳)
幾年下來成案率至少有九成五以上喔!爽的勒!
chang2520 wrote:
小弟是2次車禍,對方都是100%肇事責任的交通事故受害者
屠狗輩 wrote:
檢舉系統沒有完善的官方版檢舉教學導致檢舉不成案
怪誰?
屠狗輩 wrote:
義交你這麼愛指揮,去...(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