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自己搞錯了嗎???


herblee wrote:
在德國一定是這樣, ...(恕刪)








1974 wrote:
模擬車量1、2、3 已造成外線大貨車安全距離不足,大貨車不是選擇減速再拉出安全距離
就是變換中線超車。
模擬4、5、6 中線圖面上看來很漂亮,但這車距是一般道路限速5-60才會出現的,若在加入外線車量往中線超車??
基本上都已形成不安全的變換車道與車距,就爲了獨立超車道,高速公路中、外線變成一般道路,何苦勒?
而你在國外開車,就依當地法規及路況來判斷台灣路況,是不是太脫離現實了呢?
在台灣國道車禍肇事引發原因「 未保持安全距離」是數一數二的呀!
...(恕刪)


yan49516 wrote:
高公局文:
(1)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應駛回原車道。如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時,將加重處罰。
yan49516 wrote:
你在原車道遇到慢的前車,可利用超車道超越慢的前車,超越慢的前車後就應回原車道,
也就是說你使用超車道要超的前車,是指那些在原車道上慢的前車,
不是你說的,在超車道中遇到的,同時在使用超車道的前車,
如果彼此連前車的定義都不相同,後面說的道理自然南緣北轍,
前車定義到底誰是誰非,我也不下定論了,還是你自己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