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應該是看您開高級車,猜您應該是想息事寧人不想跑法院的好業人,所以多少想敲一些吧!!申請鑑定,若肇責對方超過70%,光是車損對方自然會退卻!!這種理盲又想敲人的,台灣真的相當多,自以為傷較重所以對方理所當然要陪較多!!
13年前本人也是被撞,男大生高速猛飆,車縫亂鑽,就直接撞我的車側。1.幹,我是停紅燈等待中。還跟我判啥未注意車旁狀況2.男大升手骨折,當下向我道歉,說他騎太快3.到醫院,警方筆錄,改口說他慢慢騎,家屬一致口吻說我撞人不要撇責,還說男大生很乖平常都騎很慢。4.警察搖頭問我你覺得如何,我說我真他媽倒楣,被撞的車損當然索賠,警方直說這他看很多,現在對方手斷,會告傷害,你現在提索賠,這很難,要我算了。5.隔天我直接交給保險公司(第三人責任險),認倒楣等判決。6.交通裁決我3,對方7,保險公司說對方和解不告,但我不能索賠,索賠他就提告。7.從那天起對台灣正義、司法、公道,完全不再相信。都是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