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
法規要求白牌機車二段式左轉
就是在降低事故發生的風險
哪來跟降低事故發生率沒有任何關係?
白牌機車與紅黃牌相比, 馬力低, 車速慢
所以法規才允許紅黃牌能夠騎速度較快的的內側車道
被允許能行駛在內側車道, 自然被要求要在最內側車道左轉
本案白牌機車被允許行駛在內側車道嗎?
要看眼科了喔 !!
上面那一段不是我PO的 !!
要嘴麻煩請找對 ID !!
別亂冠本人 ID !!
路人39 wrote:
法規要求白牌機車二段(恕刪)
tansywen wrote:
所以這位婦人如果騎的是紅黃牌重機的話那就不會出事了,因為他不用兩段轉,
你是這個意思嗎?
Chris0814 wrote:
台灣交通不進步很明顯吧?路邊違停一堆、待轉區設在路口中間、慢車道走一走變待轉區、直行車道走一走變左轉道的一堆。
依照你的邏輯,
你說機車要待轉的用意是不會被對向撞對吧?
那請問六線道跟鄉間小路有什麼差別?那為什麼六線道要待轉,鄉間小路不用待轉?鄉間小路一起待轉不是更安全?
我嘴汽車也要待轉的原因也是依照你的邏輯啊,這樣不是最安全嗎?
我想說的是,不知道你沒有聽過瑞士乳酪理論,一個事故的發生一定要有很多因素同時存在,包括你自己也講了他行駛禁行機車車道,還有未依號誌左轉、不看路等等,並不只是單一個未兩段式待轉這麼簡單。
因此我的結論是不要把機車左轉車禍都歸因於兩段式左轉!也不要借題發揮
順帶一提,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多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吧!不要書讀得比我少,連台灣交通的狀況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