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延吉街的時候超塞真的覺得在都市裡開車尤其是這種鬧區都是些白癡(原諒我這麼直接不僅僅浪費資源(都怠速怠掉了還浪費時間一段短短的十分鐘路程可能演變騎車要十五分鐘汽車要二十分鐘相信他會覺得他錢多沒關係或是覺得她錢多所以可以浪費資源時間多反正不趕著上班一分鐘幾十萬上下是吧路上一堆腦殘駕駛汽車這麼大台就是要讓別人知道妳的動向就是一堆不會要讓別人知道他要幹麻就想轉就轉方向燈都不打想路邊停車就路邊停車今天還遇到一台白癡中山北路從禁行機車道開往最外側車道前面有加油站他就越來越往右邊我按他喇叭還不鳥我腦殘死了還有一台車是說我按了喇叭才知道要打方向燈打了還繼續往我這邊靠淦白痴喔
orea2007 wrote:我今年一年下來已經被開五張了 說來慚愧已經好幾年沒貢獻給政府許個明年的新希望就是多繳些錢給政府小海≧▽≦ wrote:在都市裡開車尤其是這種鬧區都是些白癡 這是自我安慰嗎你已經做到請回機車專用道
b10520tw wrote:當然不是有人放著三台合計8600cc的車車們不開情願騎兩輪讓腦袋受凍請注意當你躺在地上被車車碾斃的時候你的車車們是無法提供你任何保護雖然它們的排氣量高達8600cc說來慚愧已經好幾年沒貢獻給政府 四顆輪胎的小的很不爭氣沒駕照的時候就在玩了..因為汽車太安全開到嚴重超速都沒感覺..省道不小心都會開到200KM 鴿子還跑出來追 不過追不到所以沒有罰單阿...四輪嘴臉看了就度爛後來小的被高僧指點...要死要死自己不要撞死人自己死不了b10520tw wrote:這是自我安慰嗎你已經做到請回機車專用道 あ?你看到紅牌的兩輪機車請把這台機車當汽車...別啷啷阿
我不贊成完全廢除汽車道,但前提就是不要有一堆白木汽車,惡意違規,導致其他用路人的危險! 更別提那種已經創造危險還能感覺光榮的人..此外,我要跟B爺說.............我想你可能不懂法律,原則上台灣很多地方機車絕對可以騎上禁行機車道, WHY?憲法保障人民可以"避免緊急危難"加上行政法的黃金條款"信賴保護原則"所以機車騎乘禁行機車雖然理論上違反行政罰的規範,但是台灣很多狀況卻是可以擁有阻卻違法的權利!!只是很多人沒有行使而已....我的老師就以前因故把車騎上人行道,被罰,申訴的時候只不過寫"避免緊急危難"(旁邊路施工)然後馬上免罰,01網友也有人熟知這個道理,假設有公車或汽車塞滿的時候,或者有逼車的可能的時候,又或者碰到白木汽車...機車絕對有權利避免緊急危難騎乘禁行機車道~什麼機車就是該死? 別傻了
b10520tw wrote:這是自我安慰嗎你已經做到請回機車專用道 真是抱歉台北市我想的到的除了大度路跟一些橋樑以外我不知道哪裡有所謂的"機車專用到"請大爺告知小弟說不出來就不要說出這種"回機車專用到"的話果然是只有癡人才會說的夢話跟官員一個樣自以為開車是時尚?還是比較屌?浪費資源比較多是真的坐在車裏面永遠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長怎樣不一睜開眼睛不是在家就是在車內在然就是在公司還能看到哪些東西呢?喔對喔我忘了還有01的嘴砲你看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