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車紀錄顯示,雖然那台車在路口中間車道稍有停頓有變換車道的意圖,但不能判定說他要右轉,那台車可以宣稱要到前方路口的商店(應該合理吧),這樣的責任過失還是你占大多數,既然你猜測他要右轉你又要往右閃不發生事故也難!所以開車經過路口時一定要小心,隨時隨地多用點心學習一下把前方的車行駛動向想成若是自己在開車狀況下你會做何種反應你就知道該如何閃避了!
小弟個人見解,那台裕隆走中線直行到路中間才打方向燈要右轉,實在白目,而且馬路上這種人還很多一般外側要直行的車輛一定都會被嚇到雖然說應該直行並按喇叭,不過那種緊急情形下一般人當下反應都是會想要閃掉兩車距離這麼短,根本也沒時間先看後視鏡,換成小弟當下應該也是往右偏了(汗...)一堆人騎車開車考照都不知道轉彎前150公尺就要開始打方向燈嗎?仔細想想大家應該都遇過這種說轉就轉的人吧?
CCL wrote:+1,樓主開車經驗不...(恕刪) 這種狀況我猜樓主肯定也要負些責任 ! 只是比例的問題吧, 因為根本也沒打方向燈阿 !兩台都是任意變換車道...唉 而且如果樓主煞車,我猜那台摩托車應該直接撞上裕隆車子右側車門,肯定飛得更高更遠..因為摩托車速好像也很快 !!這麼慢的速度煞車就好了 !上班路上其實也是常常見,閃路凸阿、閃摩托車阿、閃臨時想左右轉的車、閃突然開車門的人...我都跟女王說...不超速直直開,有問題就是直接煞車 !不要任意變換車道 ! 市區絕對 ok的 !個人都是直接煞車 !! 條伯伯的交通肇事原因裡面,我記得就是變換車道佔蠻多的樣子 .....
小弟看完影片覺得有疑問的地方:1.如何證明那台車是要右轉還是變換車道,雖然它有減速的行為,但就轉向的角度來看,是樓主轉的角度比較大,要說樓主是「閃避」還是「右轉」,好像都說得過去,但這只是就車輛動向而言。2.該車未發生碰撞行為,我比較好奇檢察官會認定他「肇事逃逸」而起訴他嗎?到時他領到不起訴處分書的話,還會被人家恐嚇要告誣告,小弟就曾經見過這種案例。3.行車紀錄器只是客觀記錄車輛的動態,不是有裝的人就完全不用負擔任何責任,要是無法主張「猝不及防」的話,搞不好還被套一條「未注意車前狀況」。以上只是小弟的淺見
我覺的看法官吧.....台灣恐龍法官....最近還不少........之前不是有其它判例..停在路邊的車佔到人行到,行人走到車道被..後車撞到..違停的人心要負責....如果按..所以我認為裕隆還是要負責的.....因為超因也是因為他變換車道引起的....沒這因..也不是造成車禍的果......只是台灣現玩弄法律的恐龍法官們會如何判就不知道了....jaychien1223 wrote:不論如何 那台裕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