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h4345 wrote:
我很好奇:警察已經出...(恕刪)


汽車駕駛是違反刑法304條強制罪
請問要開啥罰單??有點不懂,還請指教
0625-Q9 你好大的官威喔!請問你是執法者嗎?你有國家賦予你的權利嗎?
對方有殺人嗎?要是你逼車他車禍、你賠的起嗎?又一個腦包!等著被人肉吧!
一切都是幻覺,嚇不到我的
前面網友有PO出路口的機車停等區了,機車行駛那條車道完全合法
鴨大更加上了當時動線,可以更清楚看出:

更詳細的說明可參考鴨大的文章:錯誤觀念比腦殘更可怕

cs0762 wrote:
根據汽車駕駛穿的制服...(恕刪)



你要不要先爬爬文先


你真覺得台灣媒體的話可以信?

你真的相信一個新北市的 警察來解釋 台北"市"的路嗎?
台灣神經病逼車駕駛太多了
想撞下去又不是葉少等級的
想打下去也不是艋舺等級的
最後都只能動動口(初心者)
GM表示:我很忙耶..要指揮交通

開車騎車乖乖的不就好了..

老是一大堆握了方向盤就轉性卻又不敢出大招的人

讓我們在電視前看了大笑

死騙子..一把年紀還裝嫩..噁心死了..會有報應的
從頭到尾了
都一堆人說機車騎內線道很危險


問題是 機車騎士 明明是守法的騎車


在前方汽車 左轉後

根本前方一台車都沒

請問是那邊危險

危險的只有這些台逼人的車




喔喔喔喔 我懂了拉

原來機車騎車內側車道 危險的原因是


會被爆走的汽車逼車~~~
jagerhu wrote:
汽車駕駛是違反刑法3...(恕刪)


他停在十字路口正中間 開他一張阻礙交通$3000剛剛好

刑法公共危險罪另外算 強制罪就看機車騎士要不要告了
內側車道白牌機車是不可行駛的哦.....



BMW閃燈左轉
機車加速前行
神車忽然逼車
前方計程車的位置就是機車停車格
倒底機車那邊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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