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違停3天被民眾連續檢舉,看不順眼違規的就去連續告發

停了3天11張也不為過吧,何來舉發過密之說。

stan1389 wrote:
但受害車主向警方申訴無效,只得摸摸鼻子繳錢,這樣合理嗎?

違規停車之人反而變受害人,真會顛倒黑白。
tappy32 wrote:
這個就是無奈.........心裡想著罰錢沒關係....自己理虧...只是這個金額實在是無法令人接受....

就是要無法接受,才能達到效果。

而這方面,對台灣尤其重要,因為台灣人太會算...




分享一個小故事。

台灣某個社區的地下停車場,原先有很多「來訪客人停車位」。

而原先的價格也是分為「來訪客人價」與「住戶朋友價」,

而想當然爾,

「住戶朋友價」比「來訪客人價」更低。



可是你知道嗎?

一直以來,無論任何時候,訪客幾乎停不到任何位置。

因為太多「精明」的住戶,再精算之後,非常缺德的長期停在訪客位置。

反正停一個月的價錢,比租一個車位還便宜,那當然就不用客氣囉。

甚至,

當管委會提案,給予這一大群缺德住戶宣導,希望不要這樣停車...

這些人還反過來謾罵,認為自己有付錢就好,管其他人死活。



最後的處理模式...

就是把兩種不同價錢取消,也就是把原先給予全體住戶的優惠取消

並且把停車的價格拉高,也就是把原先給予全體住戶與訪客的優惠取消

諷刺的是,

大部分的住戶與訪客表示,可以接受。

最諷刺的是,

現在任何時候過去,幾乎都有停車位。



因為一群缺德的住戶的行為,結果損失了對於絕大多數人有好處的方案。

台灣最美的風景,的確是人...


所以才需要靠檢舉達人的幫忙,才能讓你們這些違規者痛擊

很多違規的人就是想說反正員警沒來開單就沒關係

下次繼續這樣停,每天停都沒有員警來開單,以為自已賺到了

我們公司的附近也有你說的這種情況,我後來就是打110請員警來開單

員警沒法開單,我就打1999請相關單位來補紅線

後來就沒人敢停了

很多違規者都是以為員警沒開單就沒事,在這年代你就錯了

小心我們檢舉達人隨時會出現在你們身邊

stan1389 wrote:
首先我先聲明自己不...(恕刪)


若你是為停車紅線不顯眼無法確認能不能停而有話要講的話....

如果你連判斷能不能停的能力都沒有可否別再開車!?

stan1389 wrote:
首先我先聲明自己不...(恕刪)


太可惡了~應該持續檢舉一年才對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樓主的意思應該是
開一張違停600元就可以合法停很多天.
有異議請上法院說吧,單子開出去,就沒有在收回來了...
Molonlabe wrote:
就是要無法接受,才能達到效果。
而這方面,對台灣尤其重要,因為台灣人太會算...


就是要無法接受!!這句話真的突破盲腸了

在日本違規停車被開單,除了繳高額罰金,還要到警局到案,犯滿還要去上課
這種被開單我真的無法接受呀,所以在日本完全不敢違規停車。
很正常~

如果是在路上~其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或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

都可以連續舉發,這更慘!!尤其連續不打燈變換車道的,會連續噴錢喔!!

2個小時違停,其實時間很長了??怎麼不移動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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