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交流道路肩開放卻被迫違規--4/3 Update and Ending


今價賣喔 wrote:
一年捐不到500萬
旁邊玩沙去...(恕刪)


所以,您想代王先生捐的意思?
chujy wrote:
大家都塞成一團, 不給插就是不給插, 除非臉皮夠厚, 或是保險保得夠, 每天要賭兩次, 機率也夠高.

就看後續新竹縣市要怎麼改善這段上下班的交通了....(恕刪)


原因就是頭前溪分隔竹北與新竹,上班族不得不跨橋通勤,而目前僅有的交通路線就是那兩三座橋。

先前把高速公路路肩當做額外的「替代道路」,等於多增加了一線。

這原本就是不得已的便宜行事,根本上牴觸高公局推廣 ETC 說的 「長途行車走高速公路」理念,讓短程的通勤卡住了長途動線。

現在,加上檢舉達人的幫忙下,這種明顯只能依靠大家的默契來運作的便宜行事,真的被放大檢視就是「違法行為」,於是這道替代道路又被關起來。當然車流是一個蘿蔔一個坑,最後又回到原先那兩三座橋。

感謝檢舉達人,讓我們的交通更順暢。
reynard wrote:
所以,您想代王先生捐的意思? 讚...(恕刪)

代誰捐?
你在講啥?

我每年都捐大概這個數字阿
要年年捐500萬我也沒辦法

我沒啥錢
罰單8000元
也會覺得很痛的

其實上面收據的幣值都是印尼盾啦
不是新台幣
啾咪

reynard wrote:
前面我不是講了,在國外就是拉鍊原則,你不輪流前進,敢搶別人的優先權,就不要怕被下車敲窗戶,或是拿槍出來指。

台灣什麼時後看到輪流前進了? 我們活在不同時空嗎?

一堆達人目光如豆,仍然專注在「能不能切進去」,卻仍然逃避「既然要切進去、為何要開放路肩、為何總流量一樣的,要佔用路肩、為何流量沒有增加卻要刻意製造變換車道的車禍」這個問題。

甚至連樓主提出的「切進去仍然違規」這問題,也沒人能解答,同樣依法論法,開放終點由於尚未到達減速車道,一樣違規。一堆達人在這篇冷嘲熱諷樓主,不知道在自Hi什麼

至於您提出的提早準備,高公局已經跟你打臉了,他把提早匯入視為由路肩變換至主線,一樣要開罰的。原因就是如果大家這樣做,沒有要下交流道的,也能行駛路肩了。聰不聰明 !! 值法者跟達人考慮的都是怎麼防弊、怎麼樣公平,而不是怎麼增加流量(增加的方法,我前面也講了)

有人出來質疑了,高公局也做得很好呀! 治療頭痛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頭砍下來。

同樣,更要感謝檢舉達人的幫忙,讓「不良」的 行車默契*消失,讓我們的交通更有秩序,大家排好排滿。 (要講官話,誰不會呀 rock相信這一連串的努力過程後,那位達人自此天天上下班一定會更快的)

*連 google 街景車剛好經過都能照到,這種默契是不是常態,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只有高公局/達人不知道。

說的好

c.c.0110 wrote:
你在#207樓貼的...(恕刪)

Hi
Sorry 圖貼到都忘了來源
您說的沒錯
那張是我5/2實地拍的畫面,當時並沒開放路肩但還是塞爆了,路肩那台車確實是違規行為,當時大概有10輛車違規走路肩
當時我為了拍路肩通行的警告牌與減速車道虛線,所以故意與前車保持一點距離的緩慢前進
5/2當天是3天連假後的上班日,塞爆了塞到新竹出口去了..
新竹系統入口那張也是,
只有新竹出口95A那張是截取自google map

pearceliu wrote:
說的好讚...(恕刪)

沒錯
說的真好阿

reynard wrote:
原因就是頭前溪分隔...(恕刪)

不得佩服Reynard大
解釋的條理分明
句句清析
希望版上多一點您這樣的人一起討論
不是只會嘴砲

筷子少一支 wrote:
Hi
Sorry 圖貼到都忘了來源


所以到底有多塞?

我覺得我遇到的路況也塞爆,但我就是能切換到中線車道,外側的車不是不能切換到中間車道,就是想偷雞而已。






今價賣喔 wrote:
沒錯說的真好阿...(恕刪)

沒錯 真是說的太好了
pearceliu wrote:
沒錯 真是說的太好了大笑...(恕刪)

如果能把警察跟高公局都說倒
把貴桑桑的8000元拿回來
那就更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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