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曉琪 妳這三寶太扯了 簡直無極限

年輕人 做事太衝動了

先不管傷害罪成不成立,樓主這個發文至少已觸犯了刑法第309及310的公然侮辱及毀謗。

你也許前面是對的,但在零壹這公開園地,對你有弊無利。
medicine520 wrote:
樓主真是狂,這PO文是有可能被告的,卡等後續結果
不過還真是一堆鄉民擠進去對方的FB攻擊對方,是亂攻擊結果被告的案例看的太少了,還是媽媽沒有教說人多的地方不要去?
在還沒確認對錯前,亂攻擊真是一個不理智的動作

想太多了.......
一堆人進去洗版真得是挺樓主嗎??
去看看留言
很多都是留那種不會被告的
(例如留言;想跟她討論排氣管)
我覺得這些去留言不會被告的內容的人
是想激對方告樓主吧

趁還沒被資源回收快來卡一下
這告上法院 除非這改管合於法規
不然應該是凶多吉少
如果人家備份你的發文 應該又被多告一條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我覺得這種的要告就...(恕刪)


舉證之所在,通常也是敗訴之所在
你這種改排氣管的行為
還造成其他行人、用路人的傷害
根本無恥加三級
.
有種你車子熄火,自己去碰碰看啊?
搬個沙發看樓主會不會被告?

沒想到有01版友幫樓主本棟發言備份了

01真是個溫暖的地方

人生的價值取決於成就了什麼
糟了...論述至此~
感覺電動車默默在笑了

羅曉琪我說妳是三寶妳就是三寶 wrote:
不囉嗦 直接上菜 ...(恕刪)


車主改裝排氣管燙傷路人,這確實是過失.

樓主這樣意氣用事直接po了一堆........
我看法院又要忙了.
希望樓主假很多可以請.

羅曉琪我說妳是三寶妳就是三寶 wrote:
夜深了 累了 睡...(恕刪)


改這種沒公德心的管不管有沒有違法,在這個社會就已經落入被看不起的階層了,自己犯錯還在網路上大聲檢討被害人,這社會是怎麼了?

卡個位,這樓夠猛!

搬板凳,坐等後續!

剛剛繞去看了一下羅小姐的臉書,天呀........... 被灌爆了..... 我的老天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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