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是否該拿來戴小孩是台灣最敏感的問題之一。雖然法律都明訂了相關罰則,但是對於載小孩三貼、四貼,更不用說站在腳踏板等,執法者都裝作沒看見。為什麼?就跟這棟樓一樣,這樣很容易挑起階級對立、何不食肉糜等爭議。六個月大的嬰兒用機車三貼安全嗎?父母如果不知道答案,那就是國家教育失敗。如果父母知道不安全,但還是鋌而走險,那就要考慮為什麼。在風險跟方便性的權衡判斷上,可能每個人都不一樣。就某種觀點來看,多貼的機車,其實就是一種兒虐。風險的概念就是,沒遇到沒事,遇到就...國家放任民眾用機車作為代步工具因為這樣不用建設大眾運輸 (反正大家都騎機車啊)也因為這樣,大眾運輸就變得更難發展。為政者一定知道這個問題,但不敢碰觸,因為這些廣大的機車使用族群佔了選票的非常多數;挑戰機車載小孩的政策絕對流失選票。所以你問我那你去當行政院長啊?但這就是不符和民意根本不可能做。或許哪一天,多數人的安全意識與經濟水準都提升了,這個問題才有可能解決。那些「不方便」或「沒錢」的困難,希望也會慢慢消失。(就像印度被在軌道被火車撞死的小孩現在依然相當多)現在國家無法保護未來的主人翁,就是落後的象徵。保護好自己的孩子,大家還是有很多可以自己做的。PS:我自己帶孩子出門坐計程車,老大會用簡易增高墊搭配安全帶;小的一定坐提籃綁著安全帶。要去便利商店,就是用走的。家裡的機車只有大人使用,孩子從來沒有坐過。
台灣, 只有台北市, 台中市, 高雄市....?台灣, 每個角落都有捷運, 都有公車, 都叫的到計程車....?台灣, 都只有會開車的年輕人, 都沒有幫忙帶小孩的而不會開車的阿公阿媽....?所以, 台灣只有台北市, 台中市, 高雄市這些大城市, 交通方便, 每個人都會開車, 而且都要買的起車的人, 才能生小孩, 才能養小孩, 才能帶小孩出門....?
不要再說沒大眾交通所以得騎機車, 怎麼會是增加供給來吸引需求? 當然是需求增加了 供給自然會增加設限機車. 民眾才會考慮大眾交通工具, 需求增加了, 大眾交通自然會好跟人權無關, 交通是要管理的, 不是有輪子就是交通工具, 就可以走在路中間, 電滑板 電自行車 可以跑到40公里都可以上路? 天賦人權, 憲法說我有移動的自由, 所以限制我紅燈停下來、不能走在路中間、上高速公路逛街, 根本就違憲了?機車是休閒娛樂、賽事、極限運動用具, 類似遊艇的概念, 不應該是交通工具政府的持續不作為, 讓機車太方便、太快速, 交通成本超級低, 還把安全問題丟給其他用路人承擔, 機車數量當然快速增加, 搭公車、計程車的都是老人家或是有錢的笨蛋全面禁止有困難, 最少該逐步設限, 讓機車不方便, 提高機車交通成本, 才能逐步讓機車族轉搭大眾交通工具
FAVORGEN wrote:是政府不做好汽機車分流,發生事故的路段,就是因為車道縮減,造成汽機車爭道。一個進步的社會是要保護弱者,體諒弱者。台灣車道對於機車族的設計應該要多想想。 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有足夠的土地跟資源搞「完全車種分流」機車也是汽車的一種,不是弱勢。政府要做的不是把汽車跟機車分開,而是告訴駕駛跟騎士要如何尊重彼此的路權,大家要學會如何跟不同車種共享道路。車道縮減,即便是汽車跟汽車,如果變換車道不看後照鏡,一樣會出事。
這其實是配套問題每個家庭都有難處只是看較著重安全還是著重金錢不能一句沒錢就把小孩的安全放一旁哪明知沒錢還生2個做什麼這不是苦了孩子又苦了大人嗎凡事理應量力而為摩托車是方便省錢但不能說因安全問題就不能載人應可載一個小孩而小孩需用兒童機車安全帶綁緊不要說什麼認為三貼很舒服就三貼來說已經是違規機車本就只限2人乘坐你是為求方便省錢而放棄了小孩的安全當不幸發生時省下來的錢都不夠補回一個小孩的一生當爸媽應該有這方面自知之名只是大多人都是習慣了因他爸媽也是這樣載他長大所以他們也是一樣對自己小朋友總認為不幸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為什麼有人寧願花錢買車載小孩會認為賺錢養車舒服嗎會認為花時間找位置停車舒服嗎(除了違停達人外)其實不就是寧願辛苦多賺點錢和時間用錢來換小孩的安全而已沒人不想省錢沒人不想方便只是2者衡量比較看你是選擇前者還是後者而政府在這方面的倡導和執法又不夠畢竟台灣是個人情味濃厚的地方警員看到媽媽辛苦3貼接送小孩都不忍心執法但這種人情味恰恰讓悲劇容易發生學校配套也不足也是問題之一有些沒法提供娃娃車接送學童我平日休假的話早上開車出門送小孩上學下午開車接小孩下課晚上開車出去買晚餐也是一天跑好幾趟我也知開車不方便喔買個晚餐大不了20分鐘連走路但找位子停車也要20分鐘但沒辦法為了小孩就是無價
這篇很引戰說現階段不適合討論我就舉例來說日本也是很發達的國家吧JR公車也是很多對吧但是也是很常看到媽媽帶小孩做在腳踏車後座上我們看蠟筆小新就知道了大家都知道這是違法的問題但卻也不一定會去執行因為站在情理法的層面上去考量確實是違法但法不外乎人情只能說這個議題現在時空背景不適合討論要討論的話政府應該強制殘殺小孩判死刑吧畢竟每年殘殺小孩的案例可能比學齡前出車禍死掉的多上不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