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科大情侶雙亡車禍 父悲痛發「327字聲明」:兒沒違規

andy0617 wrote:
先說自己的觀點.從影(恕刪)


有很奇怪嗎?
不就兩輪人口最多的人多欺負人少現象
本樓最專業
黑羽斷翼 wrote:
那位父親就是看完影片(恕刪)


不,前面有提過了,因為今天這是兩條命,如果輕易承認兒子有錯的話,女方家屬那邊不好交待

所以才繼續在硬凹吧,前面還有人說要可憐可憐一下這父親…

但若真的讓他的詭計成功了(把事情全推卸到汽車身上),那到時的賠償…誰來可憐汽車駕駛?
看了網路街圖, 這條馬路地上是有限速60要求,而且汽車行經路口時要有減速動作, 在車禍前也未踩緊急剎車, 先不就機車騎士提早橫越車道左轉的違規責任, 汽車有超速可能性導致車禍人員進而死亡, 汽車車主應該還是會有一定的責任比例, 不過還是依法官判決為主吧, 市區開車真的是慢行第一, 交通三寶不想活的突然出現, 才能及時避開.
Cloud baller wrote:
看了網路街圖, 這條馬路地上是有限速60要求,而且汽車行經路口時要有減速動作, 在車禍前也未踩緊急剎車, 先不就機車騎士提早橫越車道左轉的違規責任, 汽車有超速可能性導致車禍人員進而死亡, 汽車車主應該還是會有一定的責任比例, 不過還是依法官判決為主吧, 市區開車真的是慢行第一, 交通三寶不想活的突然出現, 才能及時避開.


重提一次,汽車駕駛有承認自己當時應該有超速到80左右,所以責任一定少不了。

現在被議論的,是品德問題。

汽車駕駛老實的把自己的行車影帶交出來(行車影帶為私有財產,哪怕有肇事,車主亦有權不交),也老實的承認自己有超速了。

結果死者的父親卻不是個老實人…,自己兒子的錯,什麼都不肯認。
黑羽斷翼 wrote:
那位父親就是看完影片才出來發文的
想凹他兒子沒有錯..因為他停的位置接近外側快車道...
問題是..看影片的人應該都看的出來
他兒子是從機慢車道..已經整台車切過了外側快車道..車才停在內側快車道的位置被撞
旦他父親看不出來...他父親堅持他兒子沒錯...
他教出來的小孩不會作這種事的
他不想給學校帶來汙點的
他不在乎法院的判決誰是主責
只在乎自己教出來的小孩不會違規兩段式左轉
硬去凹自已小孩沒錯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整台車都在快車道上..兒子沒錯??
那是這社會錯了嗎??

虎父無犬子

有甚麼樣的父母就會生出甚麼樣的兒子

看來這對 "父子" 真是一家人無誤啊!
路權騎士都說超速不是事故主因,所以排斥太低速限,想看他們怎麼說
Cloud baller wrote:
看了網路街圖, 這條馬路地上是有限速60要求,而且汽車行經路口時要有減速動作, 在車禍前也未踩緊急剎車, 先不就機車騎士提早橫越車道左轉的違規責任, 汽車有超速可能性導致車禍人員進而死亡, 汽車車主應該還是會有一定的責任比例, 不過還是依法官判決為主吧, 市區開車真的是慢行第一, 交通三寶不想活的突然出現, 才能及時避開.


這要就看法官心證了,法官對這件事的心態可以直接左右大局

-支持四輪法官,理由:經過驗證就算當時遵守限速也無法避免撞擊,所以判四輪無責任

-中立法官:經過驗證就算當時遵守限速也無法避免撞擊,但因超速導致撞擊嚴重程度更大,至機車駕駛死亡,判汽車駕駛應負擔部分則任

-支持兩輪法官:汽車超速,並且未注意車前狀況,撞擊導致機車駕駛死亡,判汽車駕駛需負擔全部分責任

法官的心證左右大局啊
星幻 wrote:
重提一次,汽車駕駛有承認自己當時應該有超速到80左右,所以責任一定少不了。


從影片5秒~6秒來看、1秒間行駛約30公尺、所以時速是108公里小時喔。

不過快到路口時倒是有減速啦、可能是有警覺到爸寶後就減速到90公里小時了。
sonner wrote:
有這個常識、就不會外線左轉,就能減少機車騎士傷亡


別鬧了!

外線左轉的4輪大爺也很多

所以,根本是部分台灣人的素質不夠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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