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3218 wrote:貨車右方向燈一直閃爍...(恕刪) 貨車是變換車道→沒問題休旅車是待轉→沒問題機車是要超車沒注意前車狀況→問題砂石車是應注意而未注意→衰小機車族在路上的車速,真不知道是太相信自己,還是相信上帝。
PostPack wrote:無肇責基本上不會有刑(恕刪) 快樂上學去 wrote:結論 砂石車+休旅車, 很倒楣 無緣無故 賠錢+留下刑事紀錄.所以保險很重要,無肇責基本上不會有刑事紀錄肯定會有紀錄的. 什麼記錄? 我也不知道.
電光老騎士 wrote:一、貨車「突然」變換車道未禮讓外車道直行機車,導致機車緊急往內車道閃。二、休旅車左轉彎沒在停止線後方等待,反而停在十字路口中,未淨空路口。 一、貨車有打方向燈。「突然」兩字無關。且雙方未撞擊,即使有因果關係非絕對,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但非主因,第一個撞的不是貨車,撞死的也不是貨車。二、休旅車左轉彎沒在停止線後方等待,這點又有問題,那是圓形的燈,綠燈本來就有通行權,反而在停止線後面等才是錯的,因為綠變紅後才走,其實是闖紅燈,又造成只能過一台車,或造成後車闖紅燈或不走了,反而影響交通。不要再教綠燈需停到變紅燈才能過了,現在很多白痴就是這樣影響交通,如果這台車一開始有空檔就過,是不是就沒這個車禍了?我沒看全部不敢說,但這亦有可能是不敢過在等變燈才要過造成的然後檢討左轉停等的,不然怎麼開?後車有注意前車的義務,後撞前就是一整個不對了,怎麼去檢討一個停車不動的人?難道停紅燈被後車撞還要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