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gghoul wrote:樓上那麼多人罵我的...(恕刪) 解釋給你聽了啊!那你現在懂得超速開罰的標準在哪裡了嗎?錶速117用雷射槍打出來還是固定測速、三角架測速打出來的時速只是接近110KM還在100KM+10KM寬限值範圍內還不造成超速開罰的要件倒是你口口聲聲的錶速100KM實際上還低於最高限速開罰標準15-20KM左右的內線龜車懂了嗎?懂了嗎?懂了嗎?
q685220 wrote:唉………你都堅持自己...(恕刪) 我堅持的原因是本來就該照錶速來判斷目前速度,可是一推網友卻要照Gps,你們依照gps就說我龜車,難道我不能用他表述的錶速說他超速嗎?若不能說他超速,我何來龜車?怎麼會說反光漆如何,任意在車牌上動手腳就是違法!
frogghoul wrote:我堅持的原因是本來...(恕刪) 就是因為錶速有法定誤差值(在不變更原廠車輛規格的條件下,錶速永遠低於實際時速)所以大家才建議用GPS的速度來判斷嘛(會接近於實際車速)你車子開了這麼久了難道還不明白您的錶速和實際車速相差多少嗎?
所以呢,是一開始上交流道就想辦法龜在內車道,還是說剛好要超車進入超車道後就剛好安全距離短就出不來了,po個之前的影片來澄清很困難嗎,還是說之前的影片都是龜在內車道都想近辦法去找法規出來了,我想信po段影片出來不會浪費太多時間何不po出來讓一些砲轟的人閉嘴呢你也當然不用po,很多人樂看3000f一直堅持很有成就感嗎加上有些人的回覆我只想到一句話了不起,守法!每個人都有跳針的權利以上全推翻!!!!!!塞車中時速120km安全車距要怎麼算求解!看來是無解了現在套用周董一句話你“吉”他先兩天後又搞到,錶速,反光漆這問題啦話說檢舉了沒,吉了沒所以吉了嗎?好奇這問題能否邁向3000f安全車距的問題想回答還是可以回答喔
哥哥等不及啦 wrote:所以呢,是一開始上交...(恕刪) 我幹嘛po前面的片段,就算我一開始在前面又如何?他可是超速行駛,該檢討的應該是後面那台車吧?他可以超速逼車等等危險駕駛行為,我就不能依法行駛內車道嗎?現在是違規不該被檢討,守法的該被檢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