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大衛 wrote:5/19 新聞 酒駕...(恕刪) 立委多數只針對自己有利益的才有百分百興趣!?!這酒駕修法是否可能影響立委的業外收入?!?所以沒幾個有LP的敢站出來修法自斷收入吧!要不然就僅只提要提高幾年以下徒刑的說帖,這有何用阿,判個三年以下,關一半刑期又被假釋出來,有何警惕效果阿!可悲呀!有哪個弱勢團體的立委有跳出來為受害者站台修法??下期立委選舉要投廢票了,連所謂弱勢團體的立委也一樣,廢票台灣才有救!
立委:是針對對自己能獲得利益才去做的委員簡稱利委,酒駕的問題,是為政者或是在野者都是杯中愛好者,沒事去立法嚴懲,早晚會害死自己,所以當然是再說再研究囉!反正因酒駕而傷亡都嘛是別人家小孩,干利委何事啊!就連警察或是義警都還不是"酒啊酒..喝酒尚好".酒一喝哪管你有沒有違法啊!喝酒心頭定,油門狠狠甲摧下去,哪管麥來去多位,衝!衝!衝!望利委去修法嚴懲,真是有的等哦!你就傻傻地的等,痴痴的望,直到海枯石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