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了這麼久,就是不要「超速」超車,還不懂嗎?(5/24「文末」新增高公局最新函覆結果)

現在的人真的吃飽太閒沒事做= =
超車道有這麼難懂???

就是看到後面超速到200 300就讓一下給人家先過真的那麼困難?!?!??!
罰單不是你付 為什麼堅持不讓??

說不定別人趕時間啊













這個主題這幾天突然一直出現,看完版主第一段我就沒耐心再繼續看下去了!
坦白講,對我來說,內線車道到底是不是超車道真的無關痛癢,因為即使是超車道,文盲還是一堆,龜車還是一堆,就好像雪隧通車前都要走北宜回宜蘭老家一樣,常常碰到直線開30~40,轉彎開10~20的螞蟻車(比龜車還慢),我都是一路超車到底....
所以說,像我這樣沒有耐性的人,是沒有耐性在高速公路內車道等你讓道給我的.....如果速限110我想我會開130以上(如果沒那麼多車的話).至於罰單嗎,那是我的事情..
沒有必要再討論內車道是不是超車道這種問題了,現在的社會,我行我素的人太多了,就像我...
m1234567m12 wrote:
極速佔用內車道只是人品問題而不是法規問題
這些人在想都己經最高速了,老子就是不想讓

就如有人在你身旁跌倒,東西散落一地,你絕對沒有義務去幫他,更沒違法
但是你不幫他只顯得你自私自利,如果你對認識的人也這樣
那我希望下一個葉少爺是開車在你後面....


第一、我是鼓勵前車讓道的,請你看清楚
第二、我的重點是,後車要超車,自己車上表速以達最高速限,就不要超速超車,跟你講的是不一樣的!

KillandKill wrote:
這個主題這幾天突然一...(恕刪)


這個議題就好像紅黑遊戲一樣....

黑黑 = 雙方各加50分
黑紅/紅黑 = 選紅色的100分,黑色的不給分...
紅紅 = 雙方都零分....

alankith wrote:
一樣的問題,這篇也來問一次...

我比較想問問那些主張,用最高速限,就可以一直開內線,有後車貼近也不讓的朋友。

速限100,您開錶速110,前方的車離你愈來愈近,請問你會怎麼做?

1.閃燈、按叭,請他加速或讓道。

2.減速繼續跟在他後面。

3.從中線超車。

請選擇!


(補充一下,前車的前方300M內無車輛。)


依我第一篇所講的

請他加速或讓道

他不讓或不加速

就舉發他啊!
是啊!就像某冷氣大X電視廣告一樣,不知道他們再爭甚麼?
爭個你死我活不如直接超車,管你是內車道,中車道還是在外車道...
超車道就是超車用.速度比別人慢時讓道就對了-何來那麼多理由
超速是個人行為.與超車沒關係好嗎
FB>跟著豆腐哥遊台灣& 台灣寶島悠遊行 歡迎參考
我只有在國道上看到行人天橋上面的布條寫著.....內側道為超車道.又過一個天橋寫著....非超車時.請勿佔用內車道.....好大好大的布條.在車不多的時候.你沒要超車的動作.一直在內側做啥....一直在內側做啥....一直在內側做啥....一直在內側做啥....一直在內側做啥....

方雲 wrote:
樓主說了這麼多~

不過先決條件就弄不清楚了~

車上表速110~不代表實際上是110~

大多數來說 是低於110~

所以這樣子要說有達到法定規定的上限嗎?

所以若是後車才是真正的110~


那請問一下 這樣子是誰對誰錯不就很明顯了嗎?


我當然知道每台車上表速110不代表實際上是110
這也是為何會有10公里的寬容值(寬容值不是只有用在超速而已)

在實務上
除非你真的低於寬容值
例如110公里路段,開到99公里
警方才會開單告發


我一開始說過
駕駛人要對自己的駕駛行為負責
是否到最高速限
在駕駛的當下,就是信任自己的表速(你有GPS,覺得GPS比較準當然也可以啊)


我要超車
我不用管我是否已達「真正」的最高速限(例如110公里)
只要我的表速未達110
我就可以要求前車讓我超車
反之
我的表速如果已達最高速限(實際上或許可能只有106)
我就不要超速超車


這時,我後方如果又有一台車示意超車
我也不要去管他表速啊(實際上可能是100或130都有可能)
我就是讓開

其實
很多人無法接受的就是「表速如果已達最高速限,就不要超速超車」這段話而已...


















spellfairy wrote:
我只有在國道上看到行...(恕刪)


你開車很不注意路況
其實還有「內側車道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及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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