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終止禁行機車的規定!

orzmaster wrote:
10頁以後講得那麼精...(恕刪)


你確定我沒爬文?你有看我之前打的文嗎?
我說過了,汽機車一定要分流,有分流一定比沒分好,

你也說汽機車一定會有公同行使再同一車道上的時候,
所以怎麼分都不會最好,
但是這不代表應該把"禁行機車"廢除,
"禁行機車"的問題應該有規劃性的設計,

樓上幾篇圖,我都知道那些情況,我之前就有說我的想法了,
如果用我的想法來看,四線道不應該有禁行機車,也就不會有公車機車爭道問題。

我要再次說明,不應該廢除禁行機車,而是有規劃性的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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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美其名 "減少對機車族的傷害"----> 所以要有"禁行機車道" ??!! (違者開罰)
>>這種邏輯也可以成立的話, 那.....
>>為了減少 "婦女被強暴的風險"----> 所以裙長"一律過膝" ??!! (違者開罰)

你如果要硬凹這樣說我也沒辦法,請就事論事來說。
是禁行機車有助於減少汽車撞機車所造成的重大傷害。

而你舉的例子只能說穿長裙或許能減少婦女被強暴的機率,但不是一定。
前因後果應該是這樣說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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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禁行機車道上很少看到機車出車禍?
>>那乾脆把整條馬路都貼上禁行機車好了
>>完全沒有騎士會受傷是巴
>>這個理由真天才

請不要以偏概全。
你覺得有可能全部到路都禁行機車嗎?當然不可能,你也知道。
所以我說禁行機車要有,但要有良好的規劃在去設立"禁行機車"。

不是因為禁行機車能保護騎士所以設立禁行機車,而是設立禁行機車多少能減少汽車撞機車所造成的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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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同上面的大大所說,根本之道是大家遵守交通秩序以及擁有良好的道德駕駛。(我前面也有說..)
也再次說明,如果交通規劃的好,禁行機車是有它在的必要性,不應該全面廢除。
所以我也認為與其要求廢除禁行機車,不如確實檢討現有的交通法規還比較實際。
全民公投不就好了,少數服從多數啊!!!~~還不簡單。

e1299129 wrote:
你確定我沒爬文?你有...(恕刪)
e1299129 wrote:
你確定我沒爬文?你有...(恕刪)


車種分流可以啊

所以也要開禁行汽車道才公平你說是吧

根本之道是大家遵守交通秩序以及擁有良好的道德駕駛

如果真是這樣又何必在乎有沒有禁行機車道?
喔,你說得對。
NewPower wrote:
全民公投不就好了,少數服從多數啊!!!~~還不簡單。

在民眾沒有概念之前

全民公投可以說是自找死路

絕大部分民眾只要聽到機車可以走快車道

危險哪~~~~反對!反對!反對!反對!
你擔心太多了,這個議提要搬進公投,除非全國人民認為需要,人見度很夠;你現在要擔心的事是這個議題人見度不夠,不被廣泛討論。

不要說公投了,連進新聞版面都有問題了,您想有機會共鳴嗎?這個版不要冷掉就已經不錯了。而且機車族團不團結還是問題,看看重機自已搞,是沒有力量的,一定要魚幫水水幫魚,連自行車都要拉進來才對。不僅要搞合理的路權,還要搞環保。

如果要遊行,一個議題不能只是圖利自已,一定要廣大範圍層面,重機犯的錯,還要再犯一次,那真的無力……

台灣除了癈禁行機車外,還要建立自行車合理的使用,癈禁行機車是主軸,共同互惠為輔。不然自行車老是只能騎紅線,真的是一種病態。

orzmaster wrote:
在民眾沒有概念之前全...(恕刪)



台灣交通亂像都是『禁行機車』造成的,如圖:



















巧克力終結者 wrote:
車種分流可以啊所以也...(恕刪)


請問如何設立禁行汽車道?
您也贊成分流,現在的情況就是沒辦法開禁行汽車道路,但要分流,所以禁行機車,但又沒有妥善設立禁行機車道,才會造成機車騎士不滿。
這沒有汽車機車誰較大的問題,每個人都有機會開車與騎車,只是在什麼位置,規定怎樣行駛而已。

>>根本之道是大家遵守交通秩序以及擁有良好的道德駕駛
>>如果真是這樣又何必在乎有沒有禁行機車道?

就像您所說的,如果達到每個用路人都遵守交通秩序以及擁有良好的道德駕駛,那根本不會有人開板討論廢不廢除禁行機車的問題。
因為沒有汽車會在路邊並排,也沒有汽車會在外側龜速行駛,也不會有公車以及小黃亂停車或硬切車道,機車騎士擁有安全以及順暢的道路行駛。

重點就是台灣大多數用路人並沒有遵守交通秩序以及擁有良好的道德駕駛。
e1299129 wrote:
請問如何設立禁行汽車...(恕刪)


現在的禁行機車道改成禁行汽車...
寬大一點好了..最內側車道禁行汽車就好了
很合理吧..
e1299129 wrote:
請問如何設立禁行汽車...(恕刪)


沒錯

但在現今不管騎士或駕駛都不能百分百遵守的狀況下

只針對機車的禁行機車懲罰對機車族是否有缺公平?
喔,你說得對。
法律並沒有規定一般道路不能慢速行駛,任何人不能強迫別人一定要開快車,如果此開車者是新手,因為強迫規定而反應不及撞死人,誰要出錢負責?因此我認為一個良好的制度,讓出慢車道該有的功能,才是解決事情的跟本。

我家也有汽車,我一星期必有三天用到汽車,但我還是讚成癈除禁行機車道,因為政府跟本就是圖利油公司,我為什麼要天天開車給油公司賺這麼多?

今天我愛環保,能不開車就不開車,政府高唱環保,就應該釋出禁行機車道,讓自行車族可以享有應有慢車道的功能,再說全球各國都致力於CO2減量,台灣政府還反其道而行,增加CO2排放量,加增汽車的使用權,跟本是不負責的做法。

因此,台灣沒有自行車發展的空間,沒有慢車道的功能,是因為台灣交通部全把空間配給了汽車,是環保殺手,是CO2增加的元兇,我們看看台灣很多開車的朋友,一台車只坐一個人,一個人就排放1200CC以上的CO2,台灣是溫室效應最明顯的國家,確老是做出危害自已的事。
台北很多公車都是一次橫跨3個車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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