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on0608 wrote:調解委員不看就給法官...(恕刪) 我男友爸爸說想要8萬解決就賠對方,想請問現在到底是繼續開庭比較有利還是現在直接賠他們比較有利?民事調解完去開庭假設有判或者沒判請問還有刑事責任嗎?我爸媽是勸我男友跟他們耗,可是現在男友爸爸說要直接8萬和解,這樣才沒有民事責任跟民事責任。這樣是正確的觀念嗎?
FendiM wrote:更新今天開合議庭的...調解委員一整個偏頗對方很明顯是收了紅包(?),今天男友要拿對方臉書照片給調解委員看,他全部推掉不看就是不看,我們蒐集的任何資料都不看。(恕刪) 就我碰到的經驗,調解委員不是法官,不需要去看樓主男友提供的資料.我想並不是收紅包.調解委員的任務是希望找出讓雙方都願意接受的賠償方案,對錯比例多少不重要.如果調解不成功,雙方在會中所提的承諾均被視為無效.(不能拿會議中所講的話來說嘴)和解不成,就等正式開庭再把蒐集到的證據給法官看囉!
FendiM wrote:(今天是民事調解)調解委員一整個偏頗對方很明顯是收了紅包(?),今天男友要拿對方臉書照片給調解委員看,他全部推掉不看就是不看,我們蒐集的任何資料都不看。現在對方降低賠償金要求8萬..(恕刪) >>>調解委員是負責喬雙方和解的 ,不是去評斷是非的你提供的照片 , 是你想繼續訴訟是要拿給檢察官 , 法官看的刑事過失傷害如果和解 , 可以請對方撤回刑事訴訟另外民事賠償部份也一併處理建議可以同意以8萬元和解 , 然後哭窮說希望能分期一年或二年給付對方可能會說不願意 , 改以說要去借錢一次付清6-7萬方式和解
FendiM wrote:我男友爸爸說想要8...(恕刪) 如果你們可以接受這個價格當然是直接賠最省事以交通責任來看妳們是要負比較大的責任無誤,但雙方都有受傷所以可以互告過失傷害依你敘述你男友受傷程度大對方很多,所以你們也可以提出跟對方相對應的賠償但後面就是讓法官根據你們提供的證據及肇事責任去判,過失傷害部分就是看幾天可易科罰金,賠償的部分屬民事或許到最後你們可能不用賠那麼多,但就是要花很多時間去開庭只能說你們運氣不好遇到貪心的人,這種狀況開8萬....我個人曾經被撞到全身都擦傷還頭部縫幾針連帶車損(修一萬以上)才要求1.5萬對方還不要,後來連檢察官都看不下去有點他說我開價很合理要他們不要皮,後來就直接賠錢了補充:提醒妳男友技術不好就不要跟那麼近,要不就是輪胎換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