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遵守社會訂出來的規範,自私自利我行我素,
被開單了只會哭窮,求警察手下留情,
不成就警察搶業績政府搶錢

建議政府要好好考慮增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違規達到一定次數,
以強制服勞役的方式處理不是只有罰錢了事
QQ哥 wrote:
現在檢舉噪音也是
只要它覺得你聲音太大
不用任何證據就可以舉發你讓你去驗車
讓你耗掉大半天的時間
儘管你一切都是全原廠無改裝合乎規定

檢舉實例 wrote:
車籍取得日期: 106 年05月03日
辦理結果: 親愛的朋友您好:您檢舉的車輛,經本局查證相關資料,該車已於前3個月內通知檢驗在案,依據「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第4條規定,本案予以併案處理,感謝您熱心參與環保事務,相信有您的協助,我們的環境安寧會越來越好
檢舉實例 wrote:
車籍取得日期: 106 年05月13日
辦理結果: 親愛的朋友您好:您檢舉的車輛,經本局查證相關資料,該車已於前3個月內通知檢驗在案,依據「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第4條規定,本案予以併案處理,感謝您熱心參與環保事務,相信有您的協助,我們的環境安寧會越來越好。
檢舉實例 wrote:
車籍取得日期: 106 年06月15日
辦理結果: 親愛的朋友您好:您檢舉的車輛,經本局查證該車有妨害安寧之虞,已通知車主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若車主未依期限到檢或檢測結果不合格,本局將依法進行處分,感謝您熱心參與環保事務,相信有您的協助,我們的環境安寧會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