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ana057 wrote:
喔,抱歉,因為你亂套了東西給我兩次,
且你那文法,任何人都看的出來是在諷刺我。
說了,那句話的意思是:和解很好,我沒鼓勵訴訟啊,是誰在鼓勵訴訟?
就醬而己。若造成你的誤解,抱歉!但都有問號和"是誰"開頭,加上卜文意思連貫,應該不會任何人都會誤解吧?
至於你說沒說責任100%,是啦,你是沒說100%,你只說贏面很大。
我一直解釋,刑事要有證據,就算安全帽和摔車有因果關係,也有責任比例問題。
你還是強調,安全帽鬆脫是事實,摔車也是事實,就是過失傷害。
避談因果過程的證據,也不解釋責任比例,我只能假設你的意思,你所謂贏面很大是全贏的意思。
若不是,我可以道歉,但你可以解釋一下只有安全帽脫落和摔車,沒其它證據之下,責任比例戶怎麼算嗎?
如果不能算,那要怎麼判?
肇逃的問題,當下我正在跟其它網友討論肇逃的問題中,你突插進來對話。
我也搞不清誰是唯。你說沒說肇逃我也沒意見,接下來也沒在跟你談肇逃,不是嗎?
若這樣也讓你很受傷,我可以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