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兩段式左轉 列重大違規

makenaide wrote:
照這樣的碰碰車邏輯,...(恕刪)

所以剛剛上面有人說了...
意思是叫大家開裝甲車...


大家上路比誰的車硬的話
法規不知道拿來幹麻的..
還守法咧~大車嘴臉第一個就先破梗了





tansywen wrote:
有句成語叫做倒果為因,

這個果可是用許多人命練成
要珍惜
orea2007 wrote:
這種思考方式真的很奇怪。一個地方車很多,應該是要疏導。
我們的政府說機車很多可是卻反其道而行把機車集中起來?
而且你的說法也有問題。二段轉是禁行機車配套政策,不是安全考量。
因為內側車道禁行機車,所以機車要用兩段左轉。
也就是說,在同一個路口,這兩個規定一定是同時存在或是同時不存在。

所以說重點不是罰多重,而是執行確不確實。
不戴安全帽雖然罰不重,但因為抓得很勤,所以大部分的人都不敢心存僥倖。
走進禁行機車道雖然也罰不重,也因為抓得很勤,所以大部分人都乖乖的騎在慢車道。
而你看看不打方向燈,雖然也有罰則,可是你有看到有人因為這樣被開單嗎?
所以路上一堆人轉彎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的。
再看看同車道超車,這也有罰則,可是你看過有人因為鑽來鑽去開單嗎?
所以路上很多騎士都在鑽,而且認為這樣沒有違規。
今天即使亂丟垃圾要剁手指,但是沒有人檢舉,警察也懶的管。罰則這麼重有用嗎?


集中起來也算是疏導一種吧
這就像分類啊,分類不就是要增加效率嗎?
也沒錯,如果內側沒有禁行機車,當然就不適合機車兩段左轉
目前有規定二段式左轉的路段,機車可行內側車道的嗎?我的印象是沒有耶

我知道交通取締都採重點制
規為重點都是有必要考量
如安全帽取締是為了降低機車騎士車禍死亡率
當然也要考量取締明確性
如機車騎士都在鑽,關於有沒有違規的認定和採証,我認為很難有一致性和明確性
所以很多違規事項都是於車禍發生後,經審判確定才會告發

我是認為執行力高對減少違規最有效
當執行力無法提高時,如果罰則重還是會有較佳的嚇阻效果
米米與東東 wrote:
目前有規定二段式左轉的路段,機車可行內側車道的嗎?我的印象是沒有耶


市民大道就有了


米米與東東 wrote:
集中起來也算是疏導一種吧


哪門子的疏導?
只會讓外側更亂
右轉車更難右轉
比左轉還要危險
待轉還要小心後面的直行車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米米與東東 wrote:
目前有規定二段式左轉的路段,機車可行內側車道的嗎?我的印象是沒有耶
...(恕刪)

永和市中正路與福和路交叉口,
內側車道無禁行機車,且尚有機車停等格,但必須兩段式左轉與外側的直行右轉車道交流,
再到福和路上的斑馬線與行人爭道後待轉。
簡單的左轉有必要弄得這樣麻煩又危險嘛?
如果你在內側車道想左轉卻又發現必須兩段式左轉,剛好在內側又遇到紅燈,
綠燈亮的時候你該如何靠到右側去作政府說安全的兩段式左轉?
米米與東東 wrote:
集中起來也算是疏導一...(恕刪)

更多的專用道,只會需要更寬的道路面積,製造更多的衝突!!

當紅綠燈告訴所有車輛現在是紅燈,但是可以右轉時,要右轉的汽車勢必會跟在機車優先道上等待紅燈的機車發生衝突;一個想右轉,一個被法律規定不可以越線,你要他兩怎麼辦?唯有所有機車通通跟汽車回歸到內線的車道,右線的汽機車才可在紅燈下右轉!
哎呀~版大有動作了
安靜點後大家討論的空間就乾淨許多了
加油加油繼續討論

請以"正向"為目標
小海≧▽≦ wrote:
哪門子的疏導?
只會讓外側更亂
右轉車更難右轉
比左轉還要危險
待轉還要小心後面的直行車...(恕刪)


如果以四線道來算,二線道亂七八糟總比四線道都亂還好一點點
講不負責的,至少內線道整齊點

車一多真的無法面面具到
如左轉車不限制,是還會影響對向車輛的順暢性
機車往內側車道變換,也會影響同向直行車輛的順暢

講到真有路口是內線無禁行機車,但要二段式左轉,這設計真的滿怪的
會不會是禁行機車塗漆被新柏油鋪掉了
我是建議如有左轉車專用指示號誌的路口,可以開放機車直接左轉
但如果是像重慶北路或承德路那種6線以上車道的大馬路就不適合了
米米與東東 wrote:
建議如有左轉車專用指示號誌的路口,可以開放機車直接左轉

這個倒是挺不錯的
可是基本上要解決的問題層面好像就變複雜了一點
id1356275 wrote:
唉小朋友就是小朋友沒...(恕刪)
惡法亦法.只要是人都應遵守交通規則
(恕刪)

歐洲的中古時代領主有領地內少女的初夜權。
如果你能接受這樣的法令,再來說惡法亦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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